拉卜楞大景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部门
预算概况及说明
2020-08-06
一、 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有关法规政策,制定大景区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
2.负责景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的规划、审批、建设和管理。
3.建立健全和落实景区各类资源保护制度,调查和鉴定景区内的重要景观,保护、利用和开发景区资源。
4.负责依法管理景区内所有开发、经营活动,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游客消费权益。
5.负责景区与地方政府之间的沟通,负责对景区范围内涉及的乡村建设和经营项目开发的审批。
6.负责对景区游客中心、旅游门票、车辆等进行集中统一管理,规范景区内旅游从业人员服务行为。
7.负责景区资源的市场化运作和景区内各类项目的招商引资工作。
8.负责拉卜楞大景区旅游宣传推介、旅游商品开发及旅游心得发布工作。
9.按照民族宗教政策,依法保护寺院文物及相关设施。充分发挥寺管会作用,推进寺院内部旅游设施标准化。
10. 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
拉卜楞大景区管理委员会设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规划项目科、建设科、资源保护科、市场营销科、执法监督科。
二、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195.6万元,其中人员工资184.4万元,公用经费11.2万元。
(二)项目支出
2020年无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70101行政运行195.6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合计184.8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合计支出11.2万元(公用经费11.2万元)。
(五)非税收入
拉卜楞大景区管理委员会无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拉卜楞大景区管理委员会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与2019年预算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预算0.13万元。预计接待人数2批次,共计15余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9万元。
4.机关运行费11.2万元。基本支出中商品服务支出为11.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