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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9-10-25   作者:中国夏河 点击数:  

夏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建设行政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全县城乡规划个、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法规等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2.组织落实监督检查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和省级标准;参与制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负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及定额实施。

 3.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投标监督管理;负责对全县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组织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验收和房屋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参与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参与全县基本建设项目的论证评估、可行性研究、选址等前期工作。

4.编制下达城乡建设年度计划,参与全县重点项目建设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5.负责全县建筑活动;负责建设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监察工作;负责规范建筑市场,监督市场准入、工程监理以及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负责境外进县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的监理管理工作;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勘察设计、施工、建设监理和相关社会中介组织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指导工程建设保险与担保工作。

6.负责全县城市和村镇建设;负责房屋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的立项审核报批;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垃圾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市雕塑、环卫工作;负责城市规划区内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全县城镇房屋及公用基础设施的设计与施工;负责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镇容镇貌与绿化工作。

7.负责全县住宅建设工作;负责住宅和房地产业行业管理;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参与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规范房地产市场。

8.负责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革的政策和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县内省、州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工作。

9.制定全县农村危旧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发展计划、规划,制定全县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申请、审批、推出的颁发及制度,负责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及政策性住房建设工作。

10.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负责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负责全县人民和防空工作。

11.编制全县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转化、推广、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

12.负责全县建设行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职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建设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业职工培训及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建设系统工程技术专业职务评审工作。

13.承担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及易地建设审批、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以及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改造、报废审批工作。

14.承担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2.项目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的核发;

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核发;

4.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5.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

6.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7.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

8.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9.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10.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11.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12.临时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

13.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项目及易地建设审批;

14.人民防空工程初步设计审批;

15.人民防空工程拆除、改造、报废审批;

1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文件备案;

17.公共租赁住房申请的审核登记。

1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15.承办县委、县政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夏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设住建局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8970.76万元,支出总计19023.01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4649.24万元、下降13.83%,支出减少7553.99万元、下降28.4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较上年新增项目任务减少,棚户区改造任务较上年减少1500户,各乡镇道路及排水工程、集中供热工程、垃圾处理工程等项目基本实施完成,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转由社保部 门发放,资金收入和支出大幅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1902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52万元,;项目支出1842.05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9619.38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新增项目较多结转至2018年集中实施和未完成,按工程进度支付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8970.7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649.24万元,下降13.83%。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新增项目任务减少,资金收入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9023.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553.99万元,下降28.42%。主要原因是2018年度较上年新增项目任务减少,棚户区、各乡镇道路及排水工程、集中供热工程、垃圾处理工程等项目基本实施完成,资金支出大幅减少。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6.29万元;2、人防建设支出135万元;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08.96万元;4、节能环保支出1443.96万元;5、城乡社区支出8846.37万元;6、住房保障支出5141.45万元;7、其他支出901万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8.55万元,主要原因是1、2018年新增项目减少相应的车辆运行减少,2、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对接待、车辆购置及运行等三公经费支出实行从严审批,三公经费稳中有降,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完成。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04万元,主要所需车辆的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公务接待费0.56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2万元,主要原因是接待省州县工作检查指导相应增加。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0月23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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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夏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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