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2011-2016 版权所有: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人民政府 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拉卜楞镇浪格塘046号
投稿信箱:gnzdjg@126.com ICP备案:陇ICP备11000231号-1 网站标识码:6230270001
甘公网安备:62302702270003 技术维护单位:博达软件
| 时间:2019-10-25 作者:中国夏河 点击数: |
|
|
|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目录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志及政策决定;组织拟定涉及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城市建设和管理各项专项规划;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二)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组织及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对我县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城市区域内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城市管理依法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容貌标准的执行;负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倾倒、消纳等监管工作;督促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外包工作。
(六)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组织指导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督查检查城市绿化规划的组织实施。
(七)负责市政设施和共用事业管理;负责市政和共用设施日常维护的组织和监管工作;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共用事业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负责城市燃气、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共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和特许经营监督。
(八)负责本部门行政业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管理资金年度计划;负责城市维护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对所属单位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和用工制度改革工作。
(二)机构设置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核定事业编制28名。其中:正科级局长1名,副科级局长2名。实有在职人员 26人。工勤19 人,事业7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综合执法一中队、综合执法二中队、综合执法三中队、综合执法四中队等6个职能办公室。
二、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总计907.73万元,支出总计863.15万元。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484万元、上涨53%,支出增加553.15万元、上涨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城市维修维护绿化等方面及由于市场监管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等工作的细化及精准扶贫下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的支出加大致经费支出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907.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4.31万元,占62.17%;其他收入343.42万元,占37.83%。
本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86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7.07万元,占79.6%;项目支出176.08万元,占20.4%。
本部门2018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67.34万元,较上年增加44.58万元,主要原因是生态文明村提升改造项目处于实施或验收付款阶段,相应的项目经费无法实现当年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64.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长159.31万元,上涨28.23%。主要原因是:一是2018年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上调。二是环境卫生、市场监管等方面工作量加大经费增加。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87.0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7.07万元,上涨%56.34。主要原因本年度城市维修维护绿化等方面及由于市场监管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等工作的细化及精准扶贫下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的支出加大和单位在职职工及协管员增资。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9.07万元,上涨7.69%。主要原因是因为城市监管及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等工作量加大致经费支出增加和单位在职职工及协管员增资。
本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10万元,占1.4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维修维护绿化等方面及由于市场监管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等工作方面的支出增加。城乡社区支出602.52占87.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万元。主要原因是城市维修维护绿化等方面及由于市场监管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等工作方面的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2.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3.77万元,较上年增长16.2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及协管员增资。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278.76万元,较上年减少41.7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加强财务管理水平,细化预算安排,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严把经费审核关。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是在单位内部积极倡导低碳环保办公理念。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取暖费、培训费、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9.1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市场监管及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等工作的细化及精准扶贫下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的支出加大。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6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对公务接待、车辆购置及运行等三项经费支出实行从严审批,三公经费稳中有降,有力促进了城市管理各项工作的完成。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与年初数一致。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14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及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精准扶贫下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6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市场监管及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等工作的细化及精准扶贫下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方面的支出加.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46万元,主要原因同上。
公务接待费3.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其他省市工商局前来我单位学习考察交流方面。考察内容涉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商标品牌战略推进、非公经济发展及12315等工作,其次包括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7.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任务正在实施当中,前来检查、考察交流的单位相应减少。较上年支出数减少6.1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实行从严审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8年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的情况;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轻型普通货车、翻斗车、铲车。
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8.7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维修(护)费、差旅费、培训费、租赁费、取暖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劳务费等方面。机关运行经费较2017年增加172.76万元,增长61.97%,主要原因是城市维修维护绿化等方面及由于市场监管全域无垃圾、环境卫生等工作方面的支出增加。此外部分原因是由物价上涨造成。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0辆,其中: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轻型普通货车、翻斗车、铲车。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1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29万元。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购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城市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等。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2018年度,我单位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五)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1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城管执法(款):反映城市管理管理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履行主要职能、开展城市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八)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8决算公开表格(汇总).xls
【来源】:夏河县人民政府
相关链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