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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森林公安局 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19-10-25   作者:中国夏河 点击数:  

夏河县森林公安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10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局主要履行的公共职能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林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保护辖区内的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

2、收集、掌握、报告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信息,依法查处辖区内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危害林区治安秩序的治安和林业违法犯罪。

3、接受群众报警求助,为群众提供服务。

4、与辖区周边森林公安机构、地方公安机关协作,共同维护辖区治安稳定。

5、协助上级森林公安机关做好涉林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依法调解涉林纠纷。

6、协助地方公安及有关部门维护做好林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承办上级森林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夏河县森林公安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下属两派出所单位预算。夏河县森林公安局公安专项编制20名,现在职人员25名。(包括唐尕昂派出所和曲奥派出所)。

三、2018年县森林公安局决算公开表格

1、2018年部门收支决算总表(详见附表)

2、2018年部门支出决算明细表(详见附表)

3、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详见附表)

四、2018支出决算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8年,决算收入513.36万元。

本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3.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35.87万元,主要原因是从2018年开始,退休人员的退休费转由社保部门发放。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103.72万元,主要:一是加强财务管理水平,细化预算安排,合理安排经费支出,严把经费审核关。二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是充分利用视频会议系统,降低会议和培训支出。四是在单位内部积极倡导低碳环保办公理念。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取暖费、培训费、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等。

2018年,决算支出513.3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513.36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54万元,农林水支出495.82万元。

(二) “三公”经费

2018年,我局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明显减少。

1.差旅费支出2.78万元。主要用于:依法查处辖区内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危害林区治安秩序的治安和林业违法犯罪案以及和本单位相关的业务培训及警衔晋升培训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4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72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取暖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物业管理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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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夏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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