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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2-09-1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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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夏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中共夏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第五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县直部门及县、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县级各部门及县、乡镇之间的职责划分: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夏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设下属事业单位一个,全称“电子政务中心”,一个党支部。2021年底有在编职工12人,行政6人,事业6人,无退休人员。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收入167.7万元, 2021年度支出167.7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7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基本支出167.7万元。2021年人员经费支出157.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0.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2021年工资和福利支出153.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万元,财政回收上缴0.9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元,较上年增长0元,增长0%,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长0万元,增长0%。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2021年度本单位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1年度本单位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 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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