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2021年夏河县公安局(本级)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22-09-15   作者: 点击数:  

 

                          2021年度夏河县公安局(本级)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意见和措施,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向全县公安机关的所属部门传达上级公安机关和政府的指示,并监督落实。

   3、 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案件和跨县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协调或直接指挥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

   4、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害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 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6、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消防工作,协助政府落实《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7、 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8、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 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0、 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 指导、监督或承办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以及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办理工作。

   12、 组织实施对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省州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和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3、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4、研究制定加强全县公安科技、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15、 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工作。

   16、 按规定的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7、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方案和具体措施;按规定的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和干部人事等工作。

   18、 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队伍监督和规章制度的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督察工作,查处、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19、 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20、 指导铁路、民航、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夏河县公安局属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局本级统一核算,交警、看守所、拘留所单独核算。县局财务工作由警务保障室负责,配备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夏河县公安局下设机构31个,其中内设机构12个,公安分局1个,派出所15个,拉寺警务室1个,看守所、拘留所各1个。实有职工255人(含警察192名,事业人员44名,工勤20名。)。夏河县公安局现有各类汽车48辆。2021年县财政部门按公安局人员编制数2.8万元/人•年公用经费支出的保障机制安排本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Z03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_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8_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1:F0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上年度结转28.08万元,2021年度收入总计6846.4元,支出总计6874.48万元。

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874.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74.48万元,占100%。    

2021年度总支出687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6.67万元,项目支出27.9万元。年末结余0万元。

  1.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度财政拨款总收入6874.48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6874.48万元。

  1.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基本支出:684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36.99万元,公用经费2109.6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总计6874.48万元,支出总计6874.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2.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55万元

2. 公共安全安全支出决算数为6098.56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482.59万元

3. 卫生健康支出支出决算为238.3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74.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36.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项目。公用经费2109.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9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0为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73.7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预算数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93.7万元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49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福利费、维修(维)护、取暖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等。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夏河县公安局(本级).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