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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2-09-15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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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二)承担对全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执法监察责任。(三)牵头拟订全县社会救助规划、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生活救助责任。(四)指导全县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五)负责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孤残、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工作。(六)负责社会慈善、社会捐赠、群众互助等社会扶助活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七)负责全县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八)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地名管理及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和调整工作。(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发展规划和职业规范,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十)承担县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夏河县民政局部门包括:民政局本级、局属事业单位。具体如下:1、民政局本级:内设机构:(一)办公室(规划财务股)。(二)社会救助和福利股。(三)基层政权和社会组织管理股(社会事务股)。(四)区划地名股(边界管理办公室);2、夏河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3、夏河县敬老院;4、夏河县殡仪馆。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上年度结转738.385156万元,2021年度收入总计6861.307158万元,支出总计7338.887325万元。较2020年度收入增加105.98万元,增长1.5%。支出较2020年增加819.59万元,增长12.57%。 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6727.1171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27.117158万元,占100%。 2021年度总支出7338.8873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67.495817万元,项目支出971.391508万元,合计7338.887325万元。年末结余260.80498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度财政拨款总收入6727.117158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6828.62815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基本支出:6280.39581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29.558357万元,较上年增长43.8%。主要原因是年中在编人员增加,相应保障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项目。公用经费50.83746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 五、“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4万元。部门支出决算数共计2.058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公务接待费0.258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258万元,主要用于省、州、县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社会兜底保障及维稳等接待支出。 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1.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及社会兜底保障,流浪乞讨救助等而增大交通费用。决算数低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50.83746万元,只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车辆运行费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固定资产为209.75万元(包括办公用房2087平方米,价值为52万元,业务用房1273.43平方米,价值为144.57万元。车辆为1辆,价值为13.18万元)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政府采购支出为175.71978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2021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2.5万元,本年收入249.903607万元,本年支出252.40360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全部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主要用于社会福利公益类项目、老年人福利类项目、儿童福利类项目、残疾人福利类项目等支出。 (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21年度没有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2)绩效自评结果 无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评价项目《夏河县2021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为良。 七、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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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夏河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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