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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时间:2022-09-15   作者: 点击数:  

夏河县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

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农机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负责全县农牧业机械管理,开展农牧业机械教育培训,维修基层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办理农用拖拉机的建档、核发牌证和移动手续、驾驶证等。

(四)负责农用拖拉机及驾驶员的年检、审验、农机事故调查。

(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县农机中心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均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农机中心编制13人,现有在职10人,退休12人。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Z03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_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8_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1:F0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单位本年度未产生“三公”经费,故本表无数据。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201.6万元,支出总计201.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6万元,占100%。

  1.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0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6万元,占100%。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01.6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201.6万元。

  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69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及在职和退休人员正常增资其中:农林水支出支出决算数为137.04万元(人员经费130.64万元,公用经费6.4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决算为55.6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18.96万元,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4.2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92万元,工伤保险缴费支出0.14万元,死亡抚恤金支出21.3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96万元(医疗保险缴费支出8.9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未产生“三公”经费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电费、取暖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3万元,增长56%,主要原因是办公费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印刷宣传材料和制作宣传品)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5.7万元,其中办公耗材2.1万元,制作宣传品、印刷宣传材科3.3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年底我单位共计固定资产是195616元,计提累计折旧111700.14,固定资产净值83915.86没有出租出借固定资产的情况。

  1.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夏河县农牧业机械化服务中心.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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