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2011-2016 版权所有: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人民政府 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拉卜楞镇浪格塘046号
投稿信箱:gnzdjg@126.com ICP备案:陇ICP备11000231号-1 网站标识码:6230270001
甘公网安备:62302702270003 技术维护单位:博达软件
| 时间:2022-09-15 作者: 点击数: |
|
|
|
夏河县扎油乡人民政府2021年度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指示。 2、制定经济发展规划,管理经济工作,负责组织、监督、协调、指导、综合服务、村经济的生产经营等项目的监督实施。 3、加强乡镇基础建设,强化管理,拓宽服务,提高干部素质。 4、负责本乡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来信来访、计划生育、扶贫救济、卫生医疗、健康教育、社会养老、医疗等工作。 5、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民政、交通、土地、司法、社会保险、劳动就业、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工作。 6、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普及科学常识,广泛开展青少年教育、老年教育、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教育。 7、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等活动。 8、指导、支持、帮助村民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 9、实行公开办事制度,工作人员依法办事,公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10、认真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一)党政机构设置。 (二)行政机构及事业机构的设置 1、扎油乡为二类乡,设置内设行政机构4个。 ①党政综合办公室(挂党政办牌子)。 ①党建工工作办公室 ②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事务办公室。 ③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2、扎油乡设置事业机构10个。 (1)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2)公共事务服务中心 (3)政务(便民)服务中心。 (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5)综合行政执法队 (6)藏传佛教寺庙工作办公室(挂寺庙办牌子)。 (7)扎油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8)市场监督管理所 (9) 扶贫工作站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174.2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01万元,支出总计1189.29万元、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06.98万元,上升25%,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等影响项目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1174.2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5.01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1189.2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174.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4.28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189.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9.2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我单位2021年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相关链接 |
|
附件【夏河县扎油乡政府.xls】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