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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志及政策决定;组织拟定涉及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城市建设和管理各项专项规划;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二)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组织及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对我县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城市区域内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 (四)负责城市管理依法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五)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容貌标准的执行;负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倾倒、消纳等监管工作;督促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外包工作。 (六)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组织指导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督查检查城市绿化规划的组织实施。 (七)负责市政设施和共用事业管理;负责市政和共用设施日常维护的组织和监管工作;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共用事业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负责城市燃气、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共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和特许经营监督。 (八)负责本部门行政业务、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管理资金年度计划;负责城市维护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对所属单位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所属单位干部人事制度和用工制度改革工作。
机构设置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核定事业编制28名。其中:正科级局长1名,副科级局长2名。实有在职人员 26人。工勤19 人,事业7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综合执法一中队、综合执法二中队、综合执法三中队、综合执法四中队,环境卫生督查一组、环境卫生督查二组等9个职能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Z03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支出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1:Z03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1:Z01_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8_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0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1:Z1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1:F0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859.8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5.18万元。下降11%,支出总计1021.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05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859.84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33.5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1028.4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6.48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85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9.84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21.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9.84万元,占84%;项目支出162.11万元,占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28.42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15.18万元、下降10%、支出减少116.05,下降11%。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21.94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6.05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 卫生健康支出 支出决算为92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59.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5.0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68.67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在编人员各类保险基数上调,相应保障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项目。公用经费40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2.82万元,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预算数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决算数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0.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4.3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开支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费、差旅费、电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维修(维)护、取暖费、培训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02.82万元,减少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要求压减经费。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此项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1年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1年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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