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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时间:2021-06-07   作者: 点击数:  

夏河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制定全县普法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乡、镇(办事处)及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工作;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和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8、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对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委、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设6个股级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基层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股、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法制办。设13个派出机构,公即夏河县司法局拉卜楞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桑科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科才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阿木去乎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博拉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吉仓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扎油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唐尕昂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王格尔塘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麻当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曲奥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甘加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达麦乡司法司法所。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383.37万元,较2020年下达预算数344万元增加39.37万元,增长11.44%;主要是因单位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的增资。

(二)项目支出

2021年无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2040601款行政运行346.57万元,较2020年334万元增加2.57万元,增长0.07%。

2、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14万元,较2020年10增加4万元,增长40%。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合计346.57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合计支出22.8万元元(公用经费22.8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万元(退休费14万元)。

(五)非税收入

我单位预计公证费非税收入9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预算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预算0.36万元,比2020年0.37万元减少0.01万元,下降2.7%。预计接待人数8批次,共计70余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89万元),与2020年一致,车辆编制数为2辆,实有车辆1辆,1辆于2021年3月报废,计划购置新车。

4.培训费预计2万元。根据省州的相关安排,拟培训3批人数为120余人次,拟组织本单位职工分批分层赴相关地区培训学习。

5.会议费预计3万元。预计召开三类会议5批次,参会人数为175人次。

6.机关运行费22.8万元。基本支出中商品服务支出为22.8万元,项目支出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预算采购总额为1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4万元,办公耗材等13万元。

2.政府购买服务情况:无。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余额19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7.43万元。车辆2辆,价值为22.78万元,其中一辆五菱宏光执法车辆年限已久且车况不佳,部分无法正常使用已上报处置。

附件【司法局2021年夏河县部门预算公开表格(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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