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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时间:2021-06-07   作者: 点击数: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志及政策决定;组织拟定涉及全县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参与制定城市建设和管理各项专项规划;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2.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统一组织及指挥调度工作;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城市管理专项活动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整治活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督查考核工作。

3.贯彻执行国务院、省政府对我县开展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有关规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城市区域内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

4.负责城市管理依法行使的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等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5.负责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负责城市容貌标准的执行;负责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运、倾倒、消纳等监管工作;督促环卫清扫保洁市场化服务外包工作。

6.负责城市绿化管理;组织指导城市绿化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督查检查城市绿化规划的组织实施。

7.负责市政设施和共用事业管理;负责市政和共用设施日常维护的组织和监管工作;实施市政基础设施和共用事业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负责城市燃气、垃圾处理和污水处理等市政共用事业的行业管理和特许经营监督。

8.负责本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制定城市管理资金年度计划;负责城市维护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对单位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部门机构设置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为核定事业编制28名。其中:正科级局长1名,副科级局长2名。实有在职人员27人。工勤20人,事业7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设办公室、财务室、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综合执法一中队、综合执法二中队、综合执法三中队、综合执法四中队、环境卫生督查一组、环境卫生督查二组等9个职能办公室。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1年基本支出904.3万元,较2020年下达预算数1100万元减少195.7万元,减少18%;主要是原因是垃圾清运车及其他车辆减少。

(二)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120104城管执法904.3万元,较2020年1100万元减少195.7万元,减少18%;

(三)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合计626.8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合计支出277.5万元(人员经费13.5元、公用经费264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元(退休费0元,生活补助0元)。

(四)非税收入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20年利息收入11827.6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

2.公务接待费预算0.4万元,比2020年0.5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0.2%。 预计接待人数10批次,共计40余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运行维护费5万元),实有车辆9辆。

4.培训费预计5万元。根据省州的相关安排,拟培训2批人数为20余人次,拟组织本单位职工分批分层赴相关地区培训学习。

5.会议费预计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2021年夏河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预算采购总额为85.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1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等维修维护费65万元,其他办公设备10.8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余额为82.06万元,其中办公用房0万元,业务用房0万元,其他用房0万元。车辆9辆,价值为44.89万元,其中大部分车辆年限已久且车况不佳,部分无法正常使用待自查后上报处置。其他固定资产为37.17万元,包括办公家具,计算机设备等均已年限已久,部分无法正常使用的待自查后上报处置。

附件【2021年执法局预算公开表格(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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