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夏河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时间:2019-06-24   作者: 点击数:  

夏河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制定全县普法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乡、镇(办事处)及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工作;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3、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工作。

6、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7、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和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8、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对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委、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设7个股级内设机构:综合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基层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股、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计财装备与信息化股、法制办。设13个派出机构,公即夏河县司法局拉卜楞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桑科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科才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阿木去乎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博拉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吉仓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扎油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唐尕昂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王格尔塘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麻当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曲奥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甘加司法所、夏河县司法局达麦乡司法司法所。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19年基本支出348万元,较2018年下达预算数333.55万元增加14.45万元,增长4.3%;主要是因单位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的增资。

(二)项目支出

2019年无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2040601款行政运行339.92万元,较2018年271增加46万元,增长125.43%。主要是因为人员增资、机构改革部门和职能增加。

2、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8万元,较2018年62.55减少54.55万元,降幅87.21%。主要是养老金从县社保局统一发放。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合计317.5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合计支出22.42万元(人员经费0万元、公用经费22.42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万元(退休费8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

(五)非税收入

夏河县司法局无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夏河县司法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与2018年预算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预算0.38万元,比2018年0.4万元减少0.02万元,下降5%。预计接待人数8批次,共计63余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3.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3.9万元),比2018年下降1.1万元,车辆编制数为4辆,实有车辆4辆。

4.培训费预计2万元。根据省州的相关安排,拟培训4批人数为5余人次,拟组织本单位职工分批分层赴相关地区培训学习。

5.会议费预计3万元。预计召开三类类会议3批次,参会人数为120人次。

6.机关运行费22.42万元。基本支出中商品服务支出为22.42万元,项目支出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夏河县司法局预算采购总额为7万元,其中信息化无纸办公设备采购5万元,行政中心等维修维护费1.5万元,其他办公设备0.5万元。

2. 政府购买服务情况:夏河县司法局水、电、暖、卫生等后勤购买服务共计5.32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余额为201.89万元,其中办公用房17.43万元。车辆6辆,价值为58.77万元,其中大部分车辆年限已久且车况不佳,部分无法正常使用待自查后上报处置。其他固定资产为125.69万元,包括办公家具,计算机设备等均已年限已久,部分无法正常使用的待自查后上报处置。

附件【2019年夏河县司法局部门预算公开表格.xlsx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