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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夏河县公安局部门决算概况及说明
时间:2020-10-12   作者: 点击数:  

2019年夏河县公安局部门决算概况及说明

一、部门概况职责

夏河县公安局属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局本级统一核算,交警、看守所、拘留所单独核算。县局财务工作由警务保障室负责,配备一名会计一名出纳。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夏河县公安局下设机构31个,其中内设机构12个,公安分局1个,派出所15个,拉寺警务室1个,看守所、拘留所各1个。实有民警279人(含警察210名,事业人员49名,工勤20名。不含交警37人)。夏河县公安局现有各类汽车37辆。2019年县财政部门按公安局人员编制数1.1万元/人•年公用经费支出的保障机制安排本级财政预算给予保障。

(一)主要职能

1、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意见和措施,领导和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2、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报告有关情况和重要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向全县公安机关的所属部门传达上级公安机关和政府的指示,并监督落实。

3、 组织指导全县重大案件和跨县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协调或直接指挥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

4、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害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5、 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6、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消防工作,协助政府落实《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

7、 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

8、组织领导全县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9、 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10、 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11、 指导、监督或承办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以及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办理工作。

12、 组织实施对到我县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省州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和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13、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县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14、研究制定加强全县公安科技、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15、 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制度的落实工作。

16、 按规定的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17、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方案和具体措施;按规定的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和干部人事等工作。

18、 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队伍监督和规章制度的具体措施并组织落实,组织指导督察工作,查处、督办重大违纪案件。

19、 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20、 指导铁路、民航、林业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21、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机构设置

夏河县公安局属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局本级统一核算,交警、看守所、拘留所单独核算。县局财务工作由警务保障室负责,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内控制度。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9年,决算收入557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72.6万元,占100%。

2019年,决算支出8064.71万元。

1、基本支出5552.57万元。

2、项目支出2512.14万元。

3、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2040201行政运行支出8064.7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059.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59.2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0.5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174.98万元。

(二)“三公”经费

2019年,我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厉行勤俭节约,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127.73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27.7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9年我单位全年“三公”经费年度预算总额为87.9万元,实际总支出为127.73万元,主要原因为今年由于我局车辆大部分在2010年前购置,车况相对较差,全局人员增多。维稳、法会、案件侦办、严打整治等出警多,车辆使用率高,车辆超负荷运行,损毁返修率增加。

附件【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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