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
预算概况及说明
2020-08-06
一、部门职责
1、贯彻实施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技术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负责拟订农牧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与创业政策,加强对全县劳务输转工作的指导,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与创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牧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订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县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负责职称制度改革与深化工作,建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制度;建立健全高学历人才管理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管理与协调工作和各类高层次人才培养、选拔工作。
8、负责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工作并组织实施。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农牧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牧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牧民工合法权益。
11、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制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受理劳动、人事信访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
(1).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其业务范围、中外合资(合作)职业介绍机构审批;
(2).企业特殊工时审批;
(3).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
(4).举办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学校审批;
(5).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
(6).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
(7).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
(8).以实施职业教育为主的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夏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包括:县人社局本级、局下属行政及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1、县人社局本级
2、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3、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4、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基本支出191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5.4万元,公用经费22万元,配套专项支出1359万元,退休费33万元。
(二)项目支出
本年度未安排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201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万元。
2、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97.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535.4万元(工资支出505.4万元,各项业务费30万元;就业补助288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5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184万元,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资金99万元);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188万元(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98万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90万元);归口行政单位退休费支出33万元;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853万元(财政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335万元,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补助518万元)。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505.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92万元,其中:退休费3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9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财政拨款情况
(一)编制范围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共6.7万元,其中:“三公”经费6.7万元。
(二)分项情况
公务接待费0.4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