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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0-10-12   作者: 点击数:  

夏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汇总)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起草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各乡镇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制定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负责国家、省、市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追踪评价。
(四)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县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五)负责全县医疗行政管理;实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制度和医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可及执业许可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关于医疗质量标准、技术标准、服务规范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监督管理全市输血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全县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制定我县基本药物的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八)组织实施促进全县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机制。负责协调推进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政策措施。
(十)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一)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二)拟订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计划生育教育,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三)指导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拟订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组织计划生育工作考评,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四)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十五)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技术标准,加强中医药行业监管。
(十六)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县直部门有关干部医疗管理工作,承担县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七)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机构设置

1.流动人口管理办

2.计划生育协会

3.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站

4.爱卫办

6.地病办

7、十四个乡镇卫生院

8、县医院

9、藏医医院

10、县妇计中心

11、计生卫生监督所

12、县疾控中心

13、县三〇一站

15、县卫生学校

16、县合管办

、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总计14786.3万元,支出总计15270.69万元。与2018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减少891.56万元、下降5.69%,支出减少了645.85万元、下降4.06%,主要原因是2019项目建设比2018年少。支出建设原因为项目建设工程减少。

本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14786.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41.47万元,占72.64%;事业收入3787.41万元,占25.61%;上级补助收入257.42万元,占1.75%。

   本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1527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1.42万元,占84.68%;项目支出2339.27万元,占15.32%。

本部门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3761.75万元,较上年减少484.39万元,减少原因为项目完工结算工程款,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741.47万元,本部门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2217.79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98.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72.31万元,公用经费3326.65万元,用于扶贫资金加大,支出为卫生机构建设资金,购买专用医疗设备的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水电费、取暖费、培训费、接待费、委托业务费等。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0.78万元,继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和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对出国、招待、车辆购置及运行等三项经费支出实行从严审批,三公经费稳中有降。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6.95万元,主要用于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22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任务相对减少。

公务接待费3.8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上级三维前来我单位督查、考察流方面其次包括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4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下基层调研、考察交流检查工作任务相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0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64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2018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57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59.7万元,主要为环境综合整治资金,用于环境卫生清洁车辆,车辆燃油补助,人员工资补助等,已全部移交县执法局。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 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反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履行主要职能、开展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本级机关和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局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机关服务(项):反映为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后勤服务的机关服务中心等直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工商行政管理专项(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局用于企业注册登记,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加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推动广告业发展等领域的专项支出。

5)执法办案专项(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市场重大突发动物疫情防控,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开展反垄断专项执法,治理商业贿赂,开展广告监测与监管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6)消费者权益保护(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局在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全省消费者协会投诉咨询处理系统,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等方面的专项支出。

7)信息化建设(项):反映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方面的支出。

8)事业运行(项):反映省工商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八)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夏河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8决算公开表格(汇总).xls


附件【卫健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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