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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司法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0-10-12   作者: 点击数:  

夏河县司法局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职能职责

根据《中共甘南州委办公室甘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甘南办发【2019】11号)精神,设立夏河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制定全县普法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制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乡、镇(办事处)及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工作;参与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负责指导、监督全县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五)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全县律师、公证工作。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七)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和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八)负责指导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按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相关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县政府法制工作。对全县政府法制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协调和服务。

()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统筹推进依法治县工作这次机构改革后,委全面依法治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我局,具体负责委依法治委员会日常工作。今年以来,我局全面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将依法行政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工作,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州委依法治州办有关文件精神,我县积极开展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下设小组、议事规则等文件的起草工作,并将有关文件及时下发联合县委宣传部、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司法局在全县组织开展了“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深入推荐依法治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我县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在全县行政执法单位中开展了依法行政和三项制度工作业务培训工作,经县政府同意下发了《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县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的通知》(夏政办发〔201984号),并指派专人负责全县乡镇政府、办事处、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以及政府所属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工作,保证了我县第五轮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今年以来,我局多次召开有关学习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精神,研究部署专项斗争工作,切实增强扎实推进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并将各司法所负责人充实到领导小组成员中;三是深化线索摸排。今年以来,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328日至410,以社区矫正驻在式调研活动为契机组织全县各司法所对辖区内的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对一的见面谈话。通过对服刑人员个人、家庭、邻里、村居等全方位立体走访,做到明确掌握服刑人员思想动态,行动轨迹,排查无死角。四是加强管理。坚持“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相结合,充分利用“两个八小时”活动,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各项制度,防止两类人员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稳定因素。组织开展全县社区服刑人员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压实监管责任,对出现社区服刑人员管控不到位的个别司法所负责人进行约谈;五是强化宣传发动。主动抢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利时机,围绕“七五”普法,深入开展“法律十进”活动,持续在阿木去乎镇、博拉镇、扎油乡、吉仓乡、牙利吉办事处开展巡回宣讲活动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扫除黑恶势力有关政策和《通知》精神,以及广泛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我局多方筹资资金,制作了藏汉双语扫黑除恶知识读本3000余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折页5000份,扫黑除恶系列书籍10000余本,分发到各个乡镇。制作了大量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印有藏汉两文法治宣传标语的抽纸、口杯、围裙、削皮器、香皂、雨伞、手套等10余种法治宣传品,在县城街心花园设置了固定宣传栏。并结合“四下乡”、“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月(日)、“法律进社区”等活动,深入开展了以“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不动摇,坚决遏制黑恶势力犯罪”为主题的宣传活动,为广大群众讲解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几类重点对象及举报方式等知识,同时各司法所也大力开展了宣传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共宣传120余次,共发放各类法律宣传22000余份(册、本)。

(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强化特殊人群监管帮扶。今年以来,全县现有在册社区服刑人员53人,开展集中教育2次,开展涉黑涉恶社区服刑人员排查走访227次,未发生重大恶性案件;2019年以来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56名,帮教率为100%,安置率为90%;目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共161人,重新犯罪率低于2%;共申请远程探视18例,探视成功16例,走访服刑人员家庭及刑释人员348人次,帮助解决安置帮教人员家庭临时困难120人次,过渡性安置补助2.5万元,安置帮教质量进一步提升。二是社区矫正远程督查系统工作有序开展,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两步走”的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主动和项目施工单位对接,积极推动项目组织实施5月底完成了局机关和拉卜楞司法所的设备安装并投入使用,10月底其余13个司法所的设备安装也将逐步完成实现与州司法局指挥中心的联网对接。是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认真部署开展“春节、两会”期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今年以来,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117起,成功化解116起,复杂疑难纠纷3起,调解成功率为99%。有力的保障一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顺利建设,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五)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是认真做好法治扶贫“十项行动”,向13个司法所印发了夏河县司法局法治扶贫“十项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赴麻当镇麻当村开展贫困户法律体检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应。二是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截至1015日,我局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8件。开展专项宣传活动5次,发放法律援助知识宣传读本、宣传册20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共计617人次,来访数125人次,来电数231人次三是公证处积极参与王桑高速公路西成铁路建设以及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经济合同等领域工作,有效地防止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截至目前,共办理公证案件109件。是继续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今年以来全村居法律顾问共接待各类服务对象85余人次,接访咨询70余人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19场,参与群众近人,工作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六)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继续深入推进“七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等重点普法对象学法等内容列入其中。二是注重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社会问题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服务社会综合治理,强化普法新媒体建设,推动法治宣传纵深发展。三是扎实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春节期间专项法治宣传、下乡”—送法下乡、三月藏区法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等法治宣传活动,为全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七)切实加强司法行政队伍政治建设。一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制定“两学一做”学习计划,今年以来在局党组会、机关职工学习会以及工作例会上,先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要论述,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要求,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省工作动员会议精神以及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等,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理论知识水平。二是严格落实好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工作要点,修订完善机关效能制度,认真开展好“四察四治”、“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年”专项行动等活动。三是持续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三考三查三比”活动,加快推进司法行政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培养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是加强机关党建。制定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要点,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高质量的开好2018年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建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机构设置

截止目前,局机关现有内设机构6个(综合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基层管理股、公共法律服务股、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法制办)和派出机构机构13个(各乡镇司法所局机关核定政法专项编38名(含派出机构人员编制)。核定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上年度结转0.01万元,2019年度收入总计453.44元,支出总计453.34万元。

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52.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2.73万元,占100%。    

2019年度总支出453.34万元,全部是基本支出:453.34万元,年末结余0.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度财政拨款总收入**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基本支出:452.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2.1万元,公用经费110.63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69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费2.31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接待费0.38万元,主要用于省、州、县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等接待支出。

公务车运行费2.31元, 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及精准扶贫,社区矫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基层司法业务下乡等交通费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89.08万元,只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车辆运行费。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执法执勤车辆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9.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6.8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9.03万元, 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8.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9.36%。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包括标准化司法所建设的房屋维修、办公设备购置局机关日常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的购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设备维修、广告设计等。




  
附件【司法局2019年决算公开说明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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