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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时间:2020-10-12   作者: 点击数:  

夏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9年度决算部门职能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研究制订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对策,拟定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管理发展战略。

(2)指导和参与维护全县道路(含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交通秩序;参与研究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参与城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装置等安全设施的设置、监督和管理,依法打击破坏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等违法犯罪活动。

(3)参与全县道路交通检查(卡)的审核和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和参与对涉及交通安全、交通秩序的停车场(库)、车辆停靠站点的规划建设和挖掘,占用道路的审批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的预防和调处工作,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正道路交通违法,指挥疏导道路交通,维护交通秩序;指导基层交通安全组织建设和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5)负责实施交通警(保)卫工作,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协同其他警种或部门维护公路治安秩序,打击车匪路霸,堵截逃犯及其他犯罪嫌疑人,依法查处乱设卡、乱罚款、乱收费行为。

(6)负责机动车辆管理。对全县国产小型免检汽车进行年度检查和牌证核发;办理大型客运车辆初检;对全县摩托车、三轮汽车进行年度检验和牌证核发、转户、报废等审批手续。

(7)负责对全县“五种车辆”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和考试,办理驾驶员考核发证、转籍、异动手续。对C1型驾驶人进行科目一、二、三、四的考试工作。

(8)组织指导全县公安交警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指导、检查和监督全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活动,督查和协助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9)负责全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管理科学技术的研究、规划和组织推广、应用,以及通信、计算机应用的规划指导。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夏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二级单位,实行独立财政决算,部门决算包括:交警大队机关(含王格尔塘中队和阿木去乎中队)。

二、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上年度结转18.52万元,2019年度收入总计922.52元,支出总计831.14万元。

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22.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22.52万元,占100%。    

2019年度总支出831.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1.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合计831.14万元。年末结余109.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度财政拨款总收入922.52万元,财政拨款总支出831.14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基本支出:831.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7.11万元,公用经费344.03元。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 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2.53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费32.53万元。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公务车辆运行费32.53万元, 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附件【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表(交警队).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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