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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夏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
时间:2020-08-18   作者: 点击数:  

中共夏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概况及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中共夏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中共夏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是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的专门机关,受县委的领导;县监察局是县政府负责行政监察的职能部门,在县政府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县纪委和县监察局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种职能,向县委、县政府负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的其它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

行情况。

2、负责检查并处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部门党的组织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党的其它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管辖范围内的案件。

3、负责做出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表彰抓党风党纪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

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全县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

5、会同县委、县政府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审核、考察乡镇纪委领导班子的人选;负责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派出)纪检 、监察机构领导干部的提名、考核和管理,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6、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执行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县政府颁布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7、负责调查处理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乡镇政府及其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做出撤职及撤职以下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8、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9、承办县委、县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中共夏河县纪律检查委员预算包括:中共夏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预算。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705.8万元,较2019年下达预算数 721.1万元减少15.3万元,减少2%;主要是因单位在职人员减少。

(二)项目支出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

(三)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2011101款行政运行695.8万元,较2019年706.5

万元减少10.7万元,减少1.5%。

2、2080501款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10万元,较2019年5.6万元增加4.4万元,增长78%。

(四)支出经济分类指标

工资福利支出合计705.8万元.

商品服务支出合计支出695.8万元(人员经费561.8万元、公用经费13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万元(退休费10万元)。

(五)非税收入

夏河县纪委监委无非税收入。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夏河县纪委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与2019年一致。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19年一致,车辆编制数为1辆,实有车辆3辆。

4.培训费预计2万元。根据省州的相关安排,拟组织本单位职工分批分层赴相关地区培训学习。

5.无会议费。

6.机关运行费705.8万元。基本支出中商品服务支出为122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2020年甘南州政府办预算采购总额为6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采购15万元,维修维护费2万元,其他办公用品48万元。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上年末固定资产余额为181.28万元,车辆3辆,价值为55.34万元,其中大部分车辆年限已久且车况不佳,部分无法正常使用待自查后上报处置。其他固定资产为125.94万元,包括办公家具,计算机设备等均已年限已久,部分无法正常使用的待自查后上报处置。

  
附件【纪委2020年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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