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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农牧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0-07-10   作者: 点击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省州驻夏各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全县范围内存在不少非法倒卖土地、违法占用耕地等违法用地行为,为进一步有效遏制和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势头,加强土地管理、合理节约用地、制止乱占耕地、滥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牧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此次农牧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主要清查整治全县14个乡(镇)范围内乱占耕地和建房行为,对乱占耕地建房,将耕地转为非耕地的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和全面整治。“乱占耕地”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非法占有基本农田保护区耕地或划定为耕地的行为;“建房”是指单位或个人在不符合建房条件、用地规划、建房手续缺失等情况下非法占用耕地建成房屋的行为(包括农宅、设施农用地、临时搭建简易房屋等构筑物)。

二、开展农牧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清查整治工作是保护耕地安全、保障农牧民财产权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广大群众要积极支持配合和广泛参与,认真对照通告内容,主动停止、纠正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的行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乱占耕地建房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行为,自行拆除在耕地或其他土地上非法修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如拒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继续抢建的,将由相关有强制执行权的单位和部门依法强制拆除。对置国家法律于不顾,不听制止,顶风违法的典型案件,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

三、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监督。在此,鼓励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身边违法占用耕地等土地违法行为,共同推动我县耕地保护与土地开发利用新格局。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举报电话:

县自然资源局 7121522

县农业农村局 7121231

夏河县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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