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中国人民银行夏河县支行2019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时间:2020-03-31   作者:中国夏河 点击数: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支行将完善工作机制作为重要抓手,以服务社会公众为主线,以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公开、透明为重点,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目标,坚持政务公开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公开长效机制、信息公开机制、监督检查机制、宣传教育机制等“五项机制”,不断规范公开内容,加强载体建设,强化基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理可依,有据可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33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注:1.在填写时,请注意和法律部门、具有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事项部门沟通,确保数据准确。

2.“本年新公开数量”统计本年新制作并公开的数量,不含往年制作但在本年公开数。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注:1.这一项主要报告两方面情况:一是申请人的类别;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最终处理结果。此项内容重在数据准确、要素齐备,全面客观反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和办理情况,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工作动态,使社会各界了解政府公开透明进程。

2.“其他处理”项目,主要是考虑新旧条例执行衔接以及极少数特殊情况。原则上,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应当按照法定的处理方式做出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注:1.根据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有关规定,行政诉讼处理结果需进一步区分两类情形,分别是“未经复议直接起诉”和“复议后起诉”。

2.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只计算原行为主体的案件数量,不计算行政复议机关的案件数量。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夏河县支行按照上级行要求和统一部署积极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不足并对专业领域的业务不够熟练;二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系统性、全面性的理解还不够;三是公开内容存在不够深入、及时、全面、规范的问题。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夏河县支行将不断完善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健全各项工作细则,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法规制度要求,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善公开内容,提高公开水平。同时组织各股室相关人员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领悟条例精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为适应新形势、新技术下的政务服务,支行将本着“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把老百姓最关心、最实用的事项通过网络、设点宣传等方式公开向群众展示,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社会公众向夏河县支行申请政府信息可以通过书面申请和口头申请的方式。书面申请应当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夏河县支行政务公开申请表》(可向人民银行夏河县支行办公室索取),口头申请由夏河县支行工作人员代为填写《中国人民银行夏河县支行政务公开申请表》,并由申请人签名或签章。申请人应当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夏河县支行办公地址:夏河县拉卜楞镇人民西街65号,联系电话:0941-8250113,邮编:747100,通信地址:中国人民银行夏河县支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夏河县支行

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二零月二十

 

 附件:
  【来源】:夏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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