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商户有序复工营业的通告
时间:2020-02-27   作者:中国夏河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做好当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的会议精神,根据夏河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夏疫防领办发〔2020〕59号)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全县商户有序复工营业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复工营业范围    餐厅饭馆、宾馆酒店、食品小作坊、超市、食杂店、药店、百货店、化妆品店、文具店、理发店、修理厂。

二、暂缓复工营业范围火锅店、酒吧、茶馆、KTV、网吧、电影院、台球室、农家乐、活畜禽交易市场、美容院、保健足浴等人员密集场所。

三、复工营业要求

1. 勤通风,勤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天至少2次以上对营业场所进行清洗消毒,规范处置废弃口罩和餐厨废弃物。

2. 督促消费者进入经营场所必须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餐厅饭馆要维护好就餐秩序,提醒消费者等候取餐时排队间距1米以上,提倡打包带回、单人单桌同向就餐或网络订餐。

3. 复工营业场所负责人作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按照“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从业人员的管控,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严格落实从业人员晨检制度,佩戴口罩,穿戴好防护用具,并保持清洁,加强个人防护。

4. 严格聚餐管理,禁止一切集体性聚餐服务活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承办群体性聚餐宴席。

5.药店对购买发热、咳嗽等相关药品的人员必须进行实名登记,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县市场监管局。各经营主体按复工营业要求,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后,自行组织开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对复工营业商户开展不定期巡查检查,若发现存在违反要求的,将责令停止营业并从严从重处罚。咨询电话:0941-7121844  

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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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夏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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