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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夏河县中高考期间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6-06-04   作者: 点击数:  

为给全县广大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确保2026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严格噪声管控时段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2026年6月7日至6月10日

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2026年6月16日至6月19日

重点管控时段:每日12:00至14:00、20:00至次日8:00,以及考试期间全天

二、重点管控区域

全县城区范围内,特别是以下区域:

1.考点周边区域:所有高考、中考考点周围500米范围内。

2.居民住宅区:县城区各居民小区、考生集中入住宾馆酒店、学校等场所周边。

3.学校及文教区:夏河中学和拉卜楞小学周边。

三、禁止下列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

在上述管控时段和区域内,必须严格遵守噪声污染防治规定:

1.建筑施工噪声:禁止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抢修、抢险等特殊作业除外)。确需连续作业的,必须提前上报经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和学校。考试期间,考点周边建筑工地必须全天停止施工。

2.文化娱乐场所噪声:歌舞厅、KTV、酒吧、音像店等文化娱乐场所必须严格控制音量,确保边界噪声达标排放,不得干扰考生学习和休息。管控时段内,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3.商业经营活动噪声: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噪声设备进行商业宣传、招揽顾客,临街商铺等应自觉降低人为噪声。

4.公共场所娱乐、集会噪声:海螺湾广场、街心花苑、各居民区等公共场所进行的广场舞、健身操、集会、娱乐等活动,应严格控制音响音量,避免产生噪声扰民。管控时段内,暂停使用音响设备或移至远离居民区、考点的场所进行。

5.室内装修噪声:禁止在居民住宅区内进行产生噪声的室内装修、家具加工等活动。

6.交通运输噪声:机动车辆在考点周边区域禁止鸣笛。考点周边道路在考试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制,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服从指挥,减速慢行,减少交通噪声。

7.其他噪声:禁止使用家用音响、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产生超标噪声,禁止金银铁器加工产生超标噪声。

四、加强监督与处罚

1.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县文旅局、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等多部门联合,在禁噪期间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增加巡查频次,对各类环境噪声污染源实施重点监控。

2.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地方相关法规予以严肃查处,责令立即改正,并依法处以罚款。对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3.欢迎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发现噪声污染行为,可及时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公安报警电话:110(如涉及交通噪声、严重扰民的娱乐噪声、广场舞噪声纠纷等)

城市管理热线:0941-7444438(如涉及社会生活噪声、占道经营噪声等)

环保投诉热线:12369

政府服务热线:12345

五、共同维护良好环境

良好的考试环境需要全社会共同维护。我们呼吁各建筑施工单位、文化娱乐场所经营者、商业网点、装修业主、广大市民及社会各界,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强化社会责任意识,体谅考生及家长的迫切需求,主动采取措施降低噪声排放,以实际行动支持全县学子顺利应考。

特此通告

夏河县教育局

夏河县公安局

夏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夏河县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

夏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6月4日


来源:夏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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