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2011-2016 版权所有: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人民政府 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拉卜楞镇浪格塘046号
投稿信箱:gnzdjg@126.com ICP备案:陇ICP备11000231号-1 网站标识码:6230270001
甘公网安备:62302702270003 技术维护单位:博达软件
| 时间:2026-03-17 作者: 点击数: |
|
|
|
为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严厉打击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网络餐饮经营秩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违法违规行为 1.未严格履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资质审查义务,允许无证、假证、过期证、一证多店等商家入网经营。 2.未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行为进行有效抽查监测,未及时制止、上报、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3.未在平台显著位置公示入网商家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地址、健康证等信息。 4.未按规定设置“无堂食”标识,虚假标注“明厨亮灶”。 5.未落实食品配送封签、配送人员健康管理、餐食保温等食品安全保障责任。 (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违法违规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过期、伪造/涂改/租借/冒用他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网络餐饮服务。 2.无实体门店、经营场所与许可地址不一致的“幽灵外卖”。 3.超许可范围经营,使用过期、变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的食品原料及添加剂。 4.后厨环境卫生脏乱差,加工操作不规范,食材混放、生熟不分。 5.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证、伪造健康证,未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6.实际经营场景、菜品与平台展示图片严重不符,虚假宣传。 7.委托无资质第三方加工餐食,使用非食用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添加剂。 (三)其他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1.利用微信、抖音、社群等自媒体平台无资质私售餐饮食品。 2.网络餐饮配送过程中造成餐食污染、变质等问题。 3.其他违反《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三、线索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941-7121844、7112315、12345。 2.来信来访:甘肃省夏河县拉卜楞镇柔扎村247号(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邮编747100 。 3.网络举报: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或微信/支付宝“12315”小程序。 四、举报要求 1.提倡实名举报,举报内容需真实、具体,注明涉事商家名称、平台店铺名、地址、违法时间、事实及相关证据(订单截图、照片、视频、票据等),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反馈。 2.举报人对线索真实性负责,严禁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恶意举报将依法追究责任。 3.我局对举报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 五、奖励与处置 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线索,符合《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按规定给予奖励;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适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监督,踊跃提供线索,共同守护夏河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 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3月17日 相关链接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