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对夏河县玉海蓝铂塆建设项目“8·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6-01-04   作者: 点击数:  

按照《甘南州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对夏河县“8·23”施工人员坠落事故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甘南安防委办发〔2025〕133)要求,我县成立夏河县人民政府拉卜楞镇甘肃万煜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23”一般事故调查组,依法对该起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落实《甘肃省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一案四查”“两个倒查”办法(试行)》,通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询问谈话、调取证据和分析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经调查认定,夏河县拉卜楞镇玉海蓝铂塆项目“8·23”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因甘肃万煜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管理缺失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夏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对县政府批复通过的夏河县“8·23”一般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进行公示。


附件:拉卜楞镇甘肃万煜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23”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





                  夏河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4日


附件【拉卜楞镇甘肃万煜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8·23”一般事故调查报告.doc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