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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5-10-31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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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5项矿山开采及生态恢复监管“三边”不到位、第7项侵占河道违规取水、第10项过载放牧、第11项禁牧休牧不到位、第21项鼠害防治资金投入不足、第23项且隆沟矿未开展边坡弃渣治理、第41项生活垃圾填埋场未修建截洪坝、第42项建筑垃圾收集处置存在短板、第54项拉尔代尾矿库未按要求开展监测共9项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统筹部署,调度推进,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夏河县产业园区等6个单位狠抓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方案既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整改,并经州直对口部门核查验收,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发现整改成效不好、整改内容不全、虚假整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等情况,可通过电话、网络、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公示期间联系方式为夏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联系电话(0941-7123771兼传真)、电子邮箱(xiahehbzgb@163.com)和州整改办联系电话(0941-8221218兼传真)、电子邮箱(gnzzgb@163.com)。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照程序进行销号备案。 附件:1、整改报告 2、自查自验意见表 夏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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