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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9-24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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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做好2025年就业补助资金保障和使用工作,加快资金支出进度,使就业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更加规范、支出更加合理,将各项补贴政策落实到位。近期,将为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发放2025年社会保险补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依据 1、《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 2、《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精简享受就业补贴政策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456号) 3、《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发布就业补助资金补贴类政策清单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280号) 二、补贴对象 1.就业困难人员: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在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距离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不足10年的城镇大龄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常住人口、长期失业人员)的,给予补贴。 2.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灵活就业登记,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补贴。 三、补贴标准 按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对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超过100%部分不予补贴)。就业困难人员从认定且灵活就业后的次月开始补贴。 四、补贴时限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五、申领流程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符合条件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社会保险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到当地人社部门申领,高校毕业生还需携带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经人社部门审核后,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保卡银行账户。 六、注意事项 (一)申领期内,符合条件人员先向拉卜楞镇各社区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经县人社局审核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凭《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及相关资料申领。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予补贴:在市场监管部门有注册信息的(含法人、股东、投资人及其他主要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有固定工作单位的、累计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已满期限的、2025年度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享受2025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人员等不予补贴。 (三)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瞒报谎报、虚报冒领等违规申领资金的,一经发现退回全部补贴资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受理机构及时限 1.受理地点:夏河县人社局就业劳务股(党政综合服务中心1号楼209室)。 2.受理时限: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12月5日 3.咨询电话:0941-7123151 夏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4日 相关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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