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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6-0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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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细则》《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1(挤占破坏林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薄弱)、第2(思想认识有待提高)、第3(责任履行还不到位)、第36(污水处理厂总磷超标)、第44(产业园侵占河道)、第55(中央33项问题整改不到位)共6项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统筹部署,调度推进,王格尔塘镇、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住建局、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夏河县产业园区等6个单位狠抓落实,目前已完成整改方案既定的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整改,并经州直对口部门核查验收,现将整改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如发现整改成效不好、整改内容不全、虚假整改、敷衍塞责、落实不力等情况,可通过电话、网络、来信和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干部群众反馈调查核实结果。 一、《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1项 1、整改内容 反馈指出:“甘南州作为黄河长江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生态地位特殊,但开发利用活动挤占破坏林草生态空间等问题时有发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薄弱且运行管理水平低,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任重道远,保护与发展的矛盾依然存在。” 2、整改情况 针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第1项整改任务,夏河县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并已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精神,充分认识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生态功能定位,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2024年10月份以来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会议等12次,定期听取和专题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根据环境质量状态制定相应经济发展政策,在定规划、出政策、上项目方面坚守生态红线底线。二是坚持规划引领。严格落实《夏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夏河县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2021-2035)》《夏河县水土保持规划(2021—2035年)》等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完成《夏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发展规划基本思路》编制。在项目谋划、储备、实施过程中守牢“三区三线”“三线一单”等底线红线,持续消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修复治理破坏区域。三是争取政策支持。大力争取水涵养保护项目,2025年争取到甘南黄河上游(洮河大夏河片区)夏河县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1个,总投资16785万元,其中13428万元为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夏河县城南及麻莲滩片区综合管网改造工程和夏河县西城区地下综合管网改造工程,项目总投资2.2亿元,计划2025年中央预算内投资8000万元。夏河县扎西奇片区综合管网建设项目和油江塘片区给排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已下发。四是加大宣传执法力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草原条例》,严格落实《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办法》,加强“三线一单”成果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管理应用,加大执法和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开垦、过度放牧、乱采滥挖等破坏草原生态的违法行为。持续提高草原精准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大草原生态保护宣传力度。 3、初验结论 经过对夏河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整改任务的全面检查和评估,夏河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良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生态修复成效显著,后续监管措施有力。通过自查自验,此问题整改到位,县委、县政府将继续加强后续监管,确保警改成果持续保持、长期巩固,同类问题切实消除、得到根治。 二、《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2项 1、整改内容 反馈指出:“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个别县市和部门对于甘南州作为黄河上游重要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的重要生态功能定位认识不足,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中仍存在“闯关”意识、“过关”思想,过分强调自然条件艰苦、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等客观因素,一些干部解决问题的主观能动性和担当作为不够,较真碰硬、攻坚克难精神不足,补齐区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短板的办法不多,查处未经审批占用林草地问题的力度不大。” 2、整改情况 针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第2项整改任务,夏河县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并已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升生态保护能力。严格落实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认真学习2025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以及《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等内容,深刻领会中央和省州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制度安排,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强化责任落实,推动能力作风建设。根据生态环境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18家单位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坚持“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按‘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工作”这一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夏河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按照中央、省州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和建设“五大夏河”新要求,持续巩固全国、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成果。按照《进一步关心关爱干部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的措施》,加强生态环保政策法规学习研究,持续提升各级党员干部工作能力和转变作风,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感、紧迫感。三是贯彻规划纲要,依法依规开展工作。贯彻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案》等相关规划和方案,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甘南州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细则》要求,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和制约因素,并限时整改落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夏河县大夏河流域夏河段生态保护与修复管理办法》,增强执法效力,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草原资源违法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初验结论 经过对夏河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的全面检查和评估,夏河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良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生态修复成效显著,后续监管措施有力。通过自查自验,此问题整改到位,县委、县政府将继续加强后续监管,确保整改成果持续保持、长期巩固,同类问题切实消除、得到根治。 三、《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第3项 1、整改内容 反馈指出:“责任履行还不到位。一些承担重要生态环境保护监管职责的部门对自然禀赋及生态环境质量盲目乐观,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够主动。” 2、整改情况 针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第3项整改任务,夏河县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并已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充分认清当前形势。深入分析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认识当前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坚持立足自然禀赋,强化政策研究,科学统筹、分类施策,发挥绿色资源优势,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持续有力解决好短板不足、痛点难点。二是高位推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夏河县县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的部署推进、监督指导。 3、初验结论 经过对夏河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整改任务的全面检查和评估,夏河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良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生态修复成效显著,后续监管措施有力。通过自查自验,此问题整改到位,县委、县政府将继续加强后续监管,确保整改成果持续保持、长期巩固,同类问题切实消除、得到根治。 四、《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第36项 1、整改内容 反馈指出:“夏河县污水处理厂2024年4月—9月未按规范开展在线设备比对监测,现场标定发现,氨氮在线监测数据相对误差远超规定限值,部分数据失真,取样监测显示,出水总磷浓度超标1.52倍。” 2、整改情况 针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第36项整改任务,夏河县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并已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专业培训。制定并按照《夏河县污水处理厂职工培训方案》开展培训,2名员工取得运维设备维保人员资质证书。二是定期开展监测。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定期开展常规监测和比对监测,强化设施设备日常运维管理。三是加强监督执法。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委托资质单位对污水处理厂在线出口进行24小时不间断水质采样,检测机构反馈监测数据均达标。 3、初验结论 经过对夏河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整改任务的全面检查和评估,夏河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6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良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生态修复成效显著,后续监管措施有力。通过自查自验,此问题整改到位,县委、县政府将继续加强后续监管,确保整改成果持续保持、长期巩固,同类问题切实消除、得到根治。 五、《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第44项 1、整改内容 反馈指出:“侵占河道和违规取水用水问题时有发生。夏河县王格尔塘产业园区未经审批在大夏河河道内修建便道,扰动水体且影响行洪。” 2、整改情况 针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第44项整改任务,夏河县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并已取得显著成效: 县水务局对王格尔塘产业园区未经审批在大夏河河道内修建便道侵占河道的违法行为下发了《整改通知》,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项目建设单位第一时间对河道进行了清理,河道原貌得到恢复。县水务局对涉河建设项目进行了排查,无侵占河道和违规取水用水等行为。 3、初验结论 经过对夏河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4项整改任务的全面检查和评估,夏河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4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良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生态修复成效显著,后续监管措施有力。通过自查自验,此问题整改到位,县委、县政府将继续加强后续监管,确保整改成果持续保持、长期巩固,同类问题切实消除、得到根治。 六、《甘南州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实施方案》第55项 1、整改内容 反馈指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33项问题整改中,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违法占地情况核查报告以“三调”数据为基础,违法占地、越界开采等问题调查事实不清;以审批临时占用草原、林地或临时占地等形式对采矿生产加工、堆料、排土等占地予以审批,不符合矿山用地管理要求;部分涉刑事案件未予以立案或处理的法律依据不充分。” 2、整改情况 针对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第55项整改任务,夏河县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并已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全面开展核查。聘请深圳市爱华勘测工程有限公司对县内砂石矿山用地情况进行了核查,形成《夏河县砂石矿山核查报告》。博拉古龙道1号、博拉镇柔乌克(闵鑫)建筑用石料矿、夏河洒乙昂砂石料加工厂3家砂石料企业违规占用林草地已移交司法机关,涉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7家砂石料企业均启动索赔并完成终止。二是做好收尾闭环。博拉古龙道1号、博拉古龙道2号、博拉镇柔乌克(闵鑫)建筑用石料矿、麻当章子沟1号、麻当章子沟2号采石场建筑用石料矿、科才镇香拉砂石料场、扎油乡地欠沟建筑用砂岩矿7家砂石料场完成生态修复及闭坑验收。 3、初验结论 经过对夏河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5项整改任务的全面检查和评估,夏河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5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良好,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生态修复成效显著,后续监管措施有力。通过自查自验,此问题整改到位,县委、县政府将继续加强后续监管,确保整改成果持续保持、长期巩固,同类问题切实消除、得到根治。 联系方式: 夏河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办联系电话:0941-7123771 电子邮箱:xiahehbzgb@163.com 州整改办联系电话:0941-8221218(兼传真) 电子邮箱:gnzzgb@163.com 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照程序进行销号备案。 附件: 问题1、 挤占破坏林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薄弱(整改报告、自查自验表).zip 问题4、 污水处理厂总磷超标(整改报告、自查自验表).zip 问题6、 中央33项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报告、自查自验表).zip 中共夏河县委 夏河县人民政府 2025年6月8日 |
附件【挤占破坏林草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薄弱(整改报告、自查自验表).zip】 附件【产业园侵占河道(整改报告、自查自验表).zip】 附件【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整改报告、自查自验表).zip】 附件【污水处理厂总磷超标(整改报告、自查自验表).zip】 附件【中央33项问题整改不到位(整改报告、自查自验表).zip】 附件【责任履行还不到位(整改报告、自查自验表).zi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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