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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关于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公告
时间:2025-05-15   作者: 点击数:  

为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监督作用,根据省州县纪委监委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部署要求,从即日起持续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生态环境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现将集中整治重点内容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监督。

一、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1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流等问题。农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或未经化粪池收集直接排放至河道、沟渠、农田等;对农村生活污水乱排问题视而不见,未开展有效排查整治;执法人员在监管过程中收受利益,对违规排污企业或个人包庇纵容;对群众反映的农村污水乱排问题不重视、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

2.工业噪声扰民等问题。执法人员对企业噪声扰民问题检查不细致,未及时发现超标扰民问题;执法过程中存在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对关系企业“网开一面”;对群众投诉的噪声扰民问题敷衍塞责,未依法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企业通过行贿等手段,逃避噪声污染监管或降低处罚标准。

3.处理群众反映推诿扯皮等问题。群众反映生态环境问题后,不同部门之间相互推脱责任,以“不归本部门管辖”“需其他部门牵头”等理由拒绝受理;涉及多部门职责的问题,部门间不主动协调,导致问题久拖不决;工作人员对群众投诉相互推诿,不及时办理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反馈处理结果;对群众反映问题态度冷漠、消极应付,未按程序登记、转办、跟踪问题处理进展。

4.生态环保执法“一刀切”问题逐利执法等事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在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不区分企业实际情况,对所有企业采取一律关停、停产等简单粗暴措施,未考虑企业合法权益和实际整改能力;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进行执法,以“环保整治”为名,对达标企业、民生保障企业等实施不合理的停产、限产措施;执法过程中不履行法定程序,不听取企业陈述申辩,未给予企业合理整改期限,直接采取极端执法手段。

5.涉及各类生态环境领域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面的有关问题。对中央、省级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和交办的群众投诉案件重视不够、整改措施不力、整改不到位。

三、受理方式

监督电话:0941-7122209

来信地址:夏河县党政综合服务中心2号楼一楼甘南州生

态环境局夏河分局综合办公室(108室)

电子邮箱:2192299850@qq.com

欢迎行业企业、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我分局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信息及安全,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认真核查处理。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置。



甘南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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