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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5-08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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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鼓励基层单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支持1万名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州人社字〔2025〕66号)文件精神和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有关要求,现征集我县运营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的用人单位加入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工作中来。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扶持政策 省财政对通过本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3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夏河县1910元)。 二、征集用人单位范围 夏河县县级及以下教育、卫生机构,街道社区、基层站所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十大生态产业相关的国有企业,供销社合作社系统社有企业,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上述属事业单位性质的,参加项目人员不占事业编制,按临聘人员管理,签订劳动合同。 近3年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纳入: 1.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其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受到举报核查属实或被劳动监察等部门查处的用人单位; 2.经营状况较差、管理混乱,受到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理的用人单位; 3.有其他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用人单位。 三、申报时间、地点及材料 1.申报时间:2025年8月31日前(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夏河县统办大楼1号楼2楼209室 申报指标需要提供的材料: 1.2024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需求表; 2.2024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人员登记表; 3.单位情况介绍,所需的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工资待遇等; 4.法人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并盖章。 请符合条件的基层事业单位和县属企业结合各自实际,提交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指标需求申请,申请表一式二份。 联系人:丁占英 联系电话:0941-7123151 夏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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