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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局关于开展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专项整治的公告
时间:2025-04-16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贯彻和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营商发展环境,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的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决定在全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问题:未经批准跨乡镇、跨县域执法、超越管辖权限执法、未按规定程序开展异地执法等。

(二)趋利性执法问题: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将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以罚代管、重复罚款,行政执法人员违法直接收缴罚款等行为。

(三)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问题:未按规定标准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扩大收费范围等;罚款依据适用不准确,随意确定罚款额度,存在同案不同罚等;同一事项多头检查、重复检查,检查标准、程序不明确,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不具备法定资格的主体实施行政检查、随意检查等。

(四)行政许可审批拖延不办、私设门槛、利用行政执法职权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收受或索取企业财物、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受理时间及群众举报方式

1.受理时间: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来电举报: 0941-7121808

3.网络举报:“夏河普法”微信公众号上进行举报

4.来信举报:夏河县党政综合服务中心2号楼2楼216室(邮政编码:747199)

三、注意事项 

(一)投诉举报受理范围主要为专项整治工作中明确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 

(二)投诉举报事项属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受理范围,且在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或者行政诉讼起诉期限内的不予受理。  

(三)提倡实名举报,举报线索时可注明举报人的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及时沟通联系,我们将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 

(四)投诉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说明情况,提供证据,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编造虚假材料、投诉举报材料不实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让我们携手共进,共同营造公平、公正、法治的营商环境。

夏河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局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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