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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黄正清将军纪念馆文物史料征集公告
时间:2025-03-18   作者: 点击数:  

为不断丰富黄正清将军纪念馆馆藏,充分展示黄正清将军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伟大情怀,光辉革命事迹以及为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主义建设所作出的重要贡献,更好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国防教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法律法规,夏河县黄正清将军纪念馆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历史文物和相关资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黄正清将军生平照片、影像资料,个人用品、书信、文件、证件等各类实物、资料等。

(二)黄正清将军相关历史名人,如宣侠父、钱正表(钱崝泉)、贾宗周、于佑任、九世班禅、冯玉祥、邓宝珊、邓隆、裴建准、黄祥、黄正本、罗占彪、三世大阿莽仓、四世大阿莽仓、杨步云(陌务·贡布才旦)、黑错锁藏仓、赞索巴、西仓唐隆郭哇、双岔土官阿才、欧拉俄项、加毛贡伽马、牙含章、张子丰夫妇、吴振纲、杨世杰、黄志华等的相关实物、资料。

(三)黄正清将军家人及亲属、好友、同事等相关实物、资料。

(四)和平解放夏河、红军长征、抗日救国、抗争军阀等相关历史以及人物的实物、资料。

(五)与黄正清将军纪念馆布展、陈列有关的实物、图片、影像、文字档案或相关资料。

(六)其他具有收藏价值的实物、图片或资料。

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献、讲话、题词、留言、报刊、杂志、档案、宣传品、牌匾、文件、书信、布告、标语、旗帜、会标、证书、委任状、文件袋、书籍、笔记、日记、手稿、发言提纲、讲话记录、回忆录、电报电文、邮票、钱币、印章、徽章、奖章、勋章、纪念章、胸章、臂章、袖标、衣物、奖杯、奖状、委任状、委托书、图片、影片、录音、照片、遗址照片、旧居照片、支前用具(小推车、纺线车、农具等),办公、学习、生活用品,以及各种军用器具、医疗器械等。

二、征集方式

在充分征求文物收藏者意愿的基础上,采取自愿捐赠、有偿征集、借展代管、复制仿制等多种形式。

(一)自愿捐赠。收藏单位或个人,本着自愿的原则,将收藏文物无偿捐赠给黄正清将军纪念馆,对捐赠单位或个人,由纪念馆颁发《捐赠证书》或《收藏证书》。

(二)有偿征集。对于重要革命文物及史料进行有偿征集,经过专家鉴定,可酌情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借展代管。经双方协商,在不改变文物收藏保管权的基础上,对有关文物收藏单位或个人的文物藏品进行有期限的借用或代管,期间,纪念馆拥有文物使用权,即有权对文物进行展出与研究。

(四)复制仿制。通过以上方式无法获得的文物,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基础上,经协商洽谈,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借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拍照或复制、仿制。

三、征集要求

(一)捐赠人需保证文物史料的真实性和来源的合法性,避免发生任何归属权限和经济纠纷。

(二)捐赠人在提交文物史料时,应注明本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必要的身份信息。

(三)捐赠人需对文物史料的来源、流传经历、背后故事等有清晰了解,并附简要文字说明。

四、联系方式

此征集公告长期有效,期待关心支持夏河县黄正清将军纪念馆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提供相关信息、线索、资料和实物。

联系人:桑吉可 17509410004

宋海瑞  13909416867

址:夏河县拉卜楞镇甘加路39号(夏河县文化图书馆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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