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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夏河县2024年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国家机关及有关部门、省州驻夏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落实全省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各项目标任务,常态化纵深推进“三抓三促”行动,加快打造“诚信夏河”, 现将《夏河县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夏河县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夏河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4年5月28日 夏河县2024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部署, 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信用政策体系,拓展丰富信用应用场景,促进 营商环境优化,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结合我 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着力夯实信用基础制度建设 (一)完善信用配套制度。 着力搭建“立法+配套制度”的 信用体系。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领域和地方实际,建立健 全配套规章和标准规范,加强信用信息管理、信用承诺制度、信 用分级分类监管、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社 会信用环境营造等方面制度建设。全方位推动《甘肃省社会信用 条例》落地见效,持续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制度化、 规范化水平。(县发改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二)落实全国信用基础目录和清单。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 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4 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要求,采集、归集公共信用信息,开展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切 实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各部门可依据地方性法规,根据工作 实际编制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和失信惩戒措施补充清单。 (县直有关部门、省属驻夏有关单位按职责负责) (三)高效办成“信用修复和信用核查”一件事。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 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将信用修复和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 “一件事”纳入全年重点事项清单,推动深度改革,切实减轻市 场主体开具证明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实现“一次申请“一 网办理”,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办事创业获得感和满意度。(县发改 局、县大数据中心、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省属驻 夏有关单位按职责负责) (四)稳步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指数。严格按照国家公共信用信 息中心发布的《城市信用状况监测预警指标》,深入贯彻落实信用 政策,加强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 推动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深化政务诚信建设,加强诚信宣传 与社会舆情监测,注重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推动信用创新实践: 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城市信用指数和排名。(县直有关 部门,省属驻夏有关单位按职责负责) 二、持续加大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共享 (五)不断提升平台网站服务能力。建立健全甘南州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建设,全面提升平台信息归集、监测预警、智能分析水 平,提高“总对总”数据来源占比。完善“信用中国(甘肃甘南)” 网站服务功能,提升全县信用网站服务能力。对接州县政务服务 网,推进各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全州范围内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为市场主体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提供强大支撑。(县发改局、县大数据中心、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六)高标准推进“双公示”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行政许 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应归尽归、应示尽示”工作要求, 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部门网站公示,并通过 省信用信息报送系统及时、全量归集至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 面提升“双公示”信息上报的合规性、及时性、准确性,确保“迟 报、瞒报”清零。规范做好异议信息协同处理,最大限度压缩协 同处理时间,降低有效异议信息占比。(县发改局牵头、县直有关 部门,省属驻夏有关单位按职责负责) (七)持续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归集整合登记注册、司法 裁判及执行、行政管理、职称和职业、经营(活动)异常名录(状态)、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合同履行、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信用评价 结果、遵守法律法规情况、诚实守信相关荣誉信息、知识产权等 方面公共信用信息,推进水电气暖、公积金、社保、仓储物流等 数据归集,鼓励经营主体通过“自愿填报+信用承诺”等方式补充 完善相关自身信用信息。(县发改局牵头,县直有关部门,省属驻 夏有关单位按职责负责) 三、着力构建全流程信用监管机制 (八)加快推进信用承诺制改革。推动审批替代型、容缺受理 型、证明替代型、信用修复型、行业自律型、主动公示型等信用 承诺应用。强化信用承诺系统衔接,实现在线承诺、书面承诺实 时批量上传、自动归集。推动信用承诺制向审批类、核准类项目逐步推广,不断拓展信用承诺应用领域。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跟 踪,建立承诺违约处置机制,形成“承诺一践诺”监管闭环。(县 司法局、县大数据中心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等按职责 负责) (九)不断拓展信用报告应用。加强“信用中国(甘肃甘南)” 网站或各行业部门信用网站信用报告应用,拓展信用报告在公共 资源交易、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公务员录用及调任、 表彰评优、公共服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政 府资金项目安排等领域应用,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活动 中主动应用信用报告。各级政府部门要推动将查询守信激励名单、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等信息嵌入政务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信用 奖惩措施。(县直有关部门,省属驻夏有关单位按职责负责) (十)扎实开展信用评价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按照《甘肃省 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规范开展公共信用综合 评价,评价结果定期推送至各有关部门使用,及时共享信用评价 信息。推动食品药品、文旅、房地产、公共资源交易、安全生产、 消防、医疗卫生、生态环保、价格、统计等重点领域信用分级分 类监管,不断扩大覆盖领域范围,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县 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 县统计局、县财政局等县直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十一)高效推进信用修复办理。将信用修复纳入政务服务管理,依托各级政务大厅设立线下服务窗口,开发短信提醒、申请 要件自动生成等功能。推动“信用中国(甘肃甘南)”和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甘肃)修复链接互通、数据共享和结果互认。 常态化高效开展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严重失信主体等 信用修复。健全州内通办、跨州通办、帮办代办机制切实解决企 业“多头修复”问题。(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牵头,县直有关 部门,省属驻夏有关单位按职责负责) 四、聚焦政府诚信促进营商环境优化 (十二)健全政府诚信履约机制。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招标投 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 全政府严重失信事件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坚决整治新 官不理旧账、政策承诺不兑现、拖欠企业账款、损害市场公平交 易等政务失信行为。对政府失信违约情形严重、企业群众反映强 烈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县直有关部门,省属驻夏有关单位 按职责负责) (十三)开展政府合同履约监管。依托“信用中国(甘肃甘南)” 网站投诉专栏、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线索一键举报平台、 12345执线等渠道,受理、归集全省涉及政府部门违约失信投诉 信息,规范政府违约失信投诉线索问题跟踪督办机制。加大政府 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政府合同履约信息 归集力度,健全完善州县乡三级政府合同履约信用监管系统功能, 实现履约闭环管理。(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司法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法院、县发改局等按职责负责) (十四)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建立健全公务员信用档案,将 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违纪违规、个人信用等信息情况纳入信用 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及调任的重要参考依据。及时完成公务员 处分等信息归集更新,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将信用建设纳入公 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增强公务员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 (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直有关部门,省属驻夏有关单位按职责负责) 五、积极拓展惠民利企信用场景应用 (十五)构建全省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依托已建成 的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省级节点,推动全省多个 具有类似融资服务功能的平台优化整合和信息共享,更好发挥信 用数据的集聚效应,提升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加强融资信用服 务平台与金融机构服务关联融合,优化信贷产品研发、信用评估 和风险管理,做到数据通、模型通、系统通,最大程度发挥平台 合力、数据合力、服务合力,放大平台质效。(县发改局、县财政 局、县级银行业金融机构按职责负责) (十六)开展专用信用报告替代企业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在 商务经营(如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接受第三方机构评估评审等)、 行政管理(如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申请优惠政策、资金支持,参与 评比表彰等)、金融(如申请上市、挂牌、再融资、并购重组、发 行债券、贷款等)等领域推广以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 违规记录证明,纳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依托线上线下政务服务渠道办理,实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有关部门要按职责 分工,全量归集、补充完善、及时更新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需核 查信息,确保经营主体违法违规信息全量归集共享。(县发改局、 县大数据中心牵头,县直有关部门,省属驻夏有关单位按职责负 责)
(十八)倡导诚实守信文明新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开展诚信公益广告宣传,推进诚 信教育进机构、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大力挖掘诚 实守信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宣传有关政策、工作成效、典型案 例和创新做法,打造出一批具有高度辨识度和影响力的“陇”字 号诚信文化品牌。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大对“信易+”创新场景应用典型案例提炼总结、宣传推广,营造诚信、守信、履约践诺的 良好社会氛围,不断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县委宣传部、县委网 信办、县文明办、县教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 发改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 六、全面深化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十九)深化教育领域信用建设。 建立健全学校、校外培训机 构、幼儿托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在机构年检、职 称评聘、评先评优中依法依规运用评价结果。加大对乱办学、乱 招生、乱收费等失信行为约束力度。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健全学 生诚信考核评价机制。(县教科局按职责负责) (二十)深化科研诚信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科研诚信承 诺制,加强科研活动诚信审核,提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医疗 卫生机构等单位人员诚信意识。依法查处抄袭、剽窃、伪造、篡 改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打击论文买卖“黑色产业链”。加大 对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法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县教科 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等单位按职责负责) (二十一)深化文化旅游体育行业诚信经营。创新信用产品和 服务供给,围绕诚信文化提升“如意甘肃”品牌内涵。建立完善 涵盖文体旅企业、从业人员、重点人群等主体的信用档案优化文 旅产业信用评价体系,将守信情况纳入市场主体的资质及等级评 定、项目招投标及金融服务等领域。(县文旅局、县市场监管局按 职责负责) (二十二)深化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用监管。 完善食品药品生 产经营者信用档案,对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实行全监管环节、全 生命周期信用监管,着力整治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人民 群众食品药品安全。(县市场监管局等单位按职责负责) (二十三)深化基础电信领域信用建设。 防范治理电信网络诈 骗,开展个人信息公益诉讼监督,围绕全省信息通信业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管理办法和数据标准,开展业内失信主体认定、移除工 作。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通信行业信用信息行业部门 间共享。(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教科局、县 财政局、县发改局按职责负责) (二十四)深化预付消费行业信用监管。 加快落实《甘肃省单 用途预付消费卡监管条例》,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省单用途 预付消费卡信息系统,强化服务应用水平,提高经营者风险警示, 加强风险防范,对预付行业经营者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加强行政 处罚信息在甘肃预付码和“信用中国(甘肃)”同步依法公示。(县 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旅局、县财政局、县税务局 等有关单位按职责负责) (二十五)深化生态环保信用监管。 全面实施环保、水资源、 水土保持等领域信用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共享运用。推动相关企 事业单位依法披露环境信息。推进生态环境服务市场信用监管。 (州生态环境局夏河分局、县水务局等单位按职责负责) (二十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水平。加强全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推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落 实落细,健全完善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归集、互认、 共享和评价机制。持续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县发改 局牵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 政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单位按职责负责) (二十七)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开展“信用户、信用村、 信用乡镇”创建,健全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等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加快建立土地、补贴、信贷、保险、 监管等数据目录、标准及比对机制,构建全州共享的涉农信用信 息数据库。加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加大农村地 区信贷支持,助力乡村振兴。(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单位按 职责负责) 七、健全推进保障机制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工作的领导。按照州负总责、县抓落实的要求,县发改局要履行 好统筹协调职责,加强对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规范指导。 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切实履行本行业、本领域信用监管主体 责任,依法依规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 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推进本地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落地见效。 (二十九)强化考核通报。县发改局要持续做好重点工作完成 情况、高质量发展情况及营商环境涉及的“信用工作情况”和“重大失信事件”考核评价,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强化督导, 落实“通报、评估、考核”工作机制,加强重大失信事件日常监 测,确保科学全面反映各乡镇、各部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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