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25年度夏河县城乡居民医保补充期缴费的通知
时间:2025-02-07   作者: 点击数:  

2025年1月1日至2月28日,是我县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补充缴费期,如错过集中缴费期的,在此期间还可以参保缴费,个人缴费400元,享受财政补助670元,补充参保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按规定设置参保后90天为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2024年,国务院及省政府印发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相关文件,规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一定的待遇等待期。断保年份越多,待遇等待期越长,此政策全国统一,意味着不参保或不连续参保,将极大影响医保权益。如:2025年未参保或断保,也将会有三个月的固定待遇等待期;2025、2026两年未参保或断缴,2027年参保,将有4个月的待遇等待期(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夏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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