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2011-2016 版权所有: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人民政府 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拉卜楞镇浪格塘046号
投稿信箱:gnzdjg@126.com ICP备案:陇ICP备11000231号-1 网站标识码:6230270001
甘公网安备:62302702270003 技术维护单位:博达软件
时间:2024-11-01 作者: 点击数: |
|
为全面真实地反映夏河县的历史面貌及发展变化,进一步丰富和充实馆藏资源,充分发挥档案存史、资政、育人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征集工作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夏河县档案馆现向社会各界和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征集实物档案,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类别 (一)记录夏河县红色文化和革命历史的档案资料及实物。包括革命志士和知名人士在我县进行革命活动时形成的著作、笔记、书信、日记、讲话稿、照片、录音、录像以及后来撰写的有关本县革命斗争的传记、回忆录等材料; (二)各级领导人来夏河视察形成的照片、录音、录像、题词、光盘、实物等资料; (三)夏河县历届党政领导和著名人物的影像照片及个人档案等资料; (四)夏河县主办或承办的重点工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以及发生的重大事件等的影像照片及实物资料; (五)反映夏河县城市建设、街道、景观、建筑格局变迁的档案资料及照片。夏河已拆迁和即将拆迁地区的今昔对比照片、地图、行政区划图、航拍图、建筑、街景等影像照片及实物资料; (六)夏河县干部群众个人和单位获得州级(含州级)以上单位授予的锦旗、奖牌、奖状等资料; (七)夏河县各级单位的废旧公章、废旧门牌和具有保存价值的失效印鉴等; (八)各级领导及名人对夏河县的相关题词、签名及字画等; (九)夏河县各个时期历史文化、社会风俗、人文地理、建筑艺术等档案资料,包括古籍文献、各种版本的志书、年谱、家谱、民谚、民谣,有价值的照片、音像、票证、证章、商标、契约、图案、小报等; (十)反映夏河县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变化、区域内民族特色、历史变迁、地形地貌、物产资源、自然灾害、奇闻轶事等各种实物、地图、证件、照片、票据、报刊、书籍等; (十一)夏河县的民间艺术、非物质文化遗产、手工艺等档案资料及实物; (十二)其它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和重要实物档案。 三、征集方式 此次采取无偿捐赠、寄存、复制等方式征集。 (一)无偿捐赠。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档案所有人(单位)可直接向夏河县档案馆捐赠。凡捐赠进馆的档案资料,经过鉴定后由档案馆保存,并向捐赠者(单位)颁发捐赠证书。 (二)寄存、代管、复制。非国家所有的珍贵档案资料,经协商所有者不愿意捐赠的,可采取接受寄存、对原件仿真复制或照相等方式进行征集,县档案馆向提供者(单位)颁发相关证书。 (三)所有权。移交、复制的档案资料,其所有权归国家;寄存、代管的档案资料,其所有权归寄存者。 四、说明事项 (一)单位、团体、个人应保证所提供实物档案资料权属明晰,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内容客观、真实,并以文字形式注明单位、姓名、联系方式等。 (二)凡向夏河县档案馆捐赠、提供复制、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权,并可对其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的意见。 (三)提供的实物资料应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四)提供的照片须清晰,尺寸不限,黑白、彩色均可,可以是一张或者一组。并附简要文字说明,注明拍摄时间、地点、内容、照片记载的事件、人物姓名、照片背景等,同时说明照片是原件还是翻拍。 (五)提供音视频档案应播放流畅、画面清晰、主题明确、内容完整,并附文字说明。 (六)夏河县档案馆将对所有征集的资料进行登记造册、分类归档、永久保存,并根据收集情况进行分类管理,适时进行展览或结集出版。 五、联系方式 竭诚欢迎并衷心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和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积极支持我县实物档案资料征集工作。有捐赠、寄存等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夏河县档案馆办理有关手续,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等方式与县档案馆联系,我单位将提供有关服务,协商相关事项。 联 系 人:万代草 联系电话:13893929615 地 址:夏河县档案馆(夏河县拉卜楞镇柔扎村244号) 电子邮件:1595490586@qq.com 夏河县档案馆 2024年10月31日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