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yright©2011-2016 版权所有: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人民政府 地址:甘肃省甘南州夏河县拉卜楞镇浪格塘046号
投稿信箱:gnzdjg@126.com ICP备案:陇ICP备11000231号-1 网站标识码:6230270001
甘公网安备:62302702270003 技术维护单位:博达软件
时间:2024-09-25 作者: 点击数: |
|
根据甘肃省红十字基金会《关于做好<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天使之旅--甘肃先心病患儿童筛查救助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2024年10月--12月上旬,省红十字基金会将联合先天性心脏病救助项目定点医院省人民医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省中心医院),对我省0-14周岁先天性心脏病儿童进行全面筛查和精准救助。这是针对先天性心脏病发病率高、治疗难度大、医疗费用高的一项惠民工程。请全县广大居民大力宣传,如您身边的亲戚或朋友有儿童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者,请及时与夏河县红十字会联系。 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筛查救助对象:全县0-14周岁先天性心脏病儿童和疑似先天性心脏病儿童。 筛查符合救助条件的家庭,到夏河县红十字会进行排摸登记,排摸时间截止2024年9月30日。联系电话:13884062955。 登记地点:夏河县红十字会(夏河县卫生健康局二楼红十字会办公室) 筛查所需资料、筛查的具体时间、地点由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负责通知。通过筛查,符合手术及资助条件的患儿,根据项目定点医院安排的手术时间,入院进行治疗。 救助方式及标准根据《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筛查符合手术条件并前往定点医院实施手术的患儿,手术费经基本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报销后,自费金额达到5000元以上的,由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给予资助,资助标准如下: (1)家庭自付5千元(不含)至1万元(含),资助标准为5千元; (2)家庭自付1万元(不含)至1.5万元(含),资助标准为1万元; (3)家庭自付1.5万元(不含)至2万元(含),资助标准为1.5万元; (4)家庭自付2万元(不含)至3万元(含),资助标准为2万元; (5)家庭自付3万元以上的(不含3万元),资助标准为3万元。 夏河县红十字会 2024年9月24日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