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中公开征集教育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时间:2024-04-01   作者: 点击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州、县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进全县教育系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深挖细查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全面整治教育领域突出问题和乱点乱象,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现面向社会征集教育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此次面向社会征集的教育领域涉黑涉恶线索范围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局机关各科室、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二、征集线索:

1.对学生实施侮辱、威胁、勒索、殴打等欺凌行为的“班霸”“校霸”或团伙组织。

2.校园周边涉“黄、赌、毒”的教职工或黑恶势力。

3.非法“校园贷”“套路贷”“网贷”及收购未成年人社交账号实施电信诈骗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黑恶势力。

4.教唆、拉拢、诱骗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5.在校园及周边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阻塞交通、损坏学校财物等威胁师生权益的人员。

6.校园及周边暴力伤害、敲诈勒索、抢劫抢夺、盗窃诈骗等严重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治安案件;流氓滋扰、寻衅滋事等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违法犯罪问题。

7.校园及周边餐饮店、食品店、小商店、流动摊贩违法经营不合格产品、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造成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的行为。

8.在职教师举办补习班、辅导班,有偿收费或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等问题。

9.在职教师不遵守教学计划,“课上不讲课后讲”,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到校外培训机构补课等问题。

10.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无资质、存在安全隐患、虚假宣传、违规从事有偿补课、聘用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

11.依靠地方宗族势力、社会人员或公务人员“保护伞”,强占校舍校产、阻挠学校建设、强买强卖或垄断学校食堂等经营权不服学校监管的人员。

12.向未成年人传播宗教的,开展非法宗教活动、邪教活动侵扰校园正常教育教学的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13.向未成年人(学生)违规开放宾馆、娱乐等场所,兜售低俗色情、血腥暴力等音像制品(书籍);

14.教育系统公职人员违规违纪违法、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甚至充当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等问题。

15.其他方面侵害或威胁学校及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或社会乱象。

三、举报要求:

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和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和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责任。实名举报应提供本人姓名、身份证和联系方式等。

电话举报和上门举报受理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和下午14:30--17:30。

四、线索征集方式:

社会各界和广大农牧民群众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举报(对于实名反映问题的,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反映人有关情况予以严格保密):

1.举报电话:0941-7121602

2.举报邮箱:287226227@qq.com

3.邮寄地址:夏河县教科局扫黑办(教科局四楼安全股)

4.办公地点:夏河县教科局扫黑办(教科局四楼安全股)

特此公告

夏河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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