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15”消费警示
时间:2024-03-14   作者: 点击数:  

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到来,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夏河县消费者协会围绕“激发消费活力”年主题,为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塑造诚信的市场环境、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根据《甘肃省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条例》,提醒广大消费者单用途预付卡消费存在风险,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一是了解商家信誉:在办理预付式消费卡时,建议先通过多种途径了解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包括了解经营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以及经营者的经营资质、经营状况、信誉口碑等,尽量选择规模大、证照齐全、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经营者。

二是签订合同:办理预付卡应签订合法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对于约定不清或不公平、不合理的霸王条款,要坚决说“不”。

三是适度消费:建议消费者根据自身实际需要,科学理性地购买、充值预付式消费卡,每次充值金额不宜过多,不能图优惠幅度较大而忽视了潜在的风险。

四是保存证据:在办理预付卡时,不要听信口头承诺,要以书面合同为依据,并且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尤其要重点阅读服务标准、服务时间及售后服务等条款,注意保留消费凭证。一旦出现侵权行为,应及时凭借发票(或收款收据)、合同、协议等书面材料,一方面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另一方面依据法律法规及时通过司法渠道起诉,便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12315或71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权。

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夏河县消费者协会

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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