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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夏河县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自评报告的公示
时间:2023-12-29   作者: 点击数:  


关于夏河县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自评报告的公示

 

根据《甘南州农业农村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州级评估验收的通知》(甘南农函20237号)文件要求,现将创建工作自评公示如下:

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夏河县农业农村局根据省州农业农村的部署要求,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进行了及时安排部署,2021启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将创建工作作为质量兴农、推动质量强县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按照省、主管部门工作部署,及时制定《夏河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夏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编》等工作机制,成立了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主要领导及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责任,各责任单位职责清晰,衔接协调顺畅,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县农业农村部门借助高素质农牧民培训项目,对纳入监管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种养殖大户以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签订承诺书、发放告知书、宣传册等方式,开展质量安全培训,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告知程序,将相关规定的法律义务,违法应承担的行政、刑事责任,宣传告知到位,安全责任告知率和培训率达100%。创建工作县政府已将纳入对各部门、各乡镇的绩效考核体系中,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出了考评方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综合考核。所占权重达5%。创建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工作经费力度,县农业农村局分年度统筹解决县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监测工作经费,建立健全了县级监管检测机构,充实了监管检测人员。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纳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纲要。制定了《夏河县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夏河县农产品认证奖励暂行办法》、《夏河县农畜特色产品开发培育奖补办法》等措施文件,各职能部门积极协助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三品一标”认证,建立了补贴奖励机制。2023年度取得全国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牦牛、藏羊)45万亩,“三品一标”认证产品54个,其中有机食品51个,认证绿色食品3个,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1个,“甘味”品牌农产品2个结合夏河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分年度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确保了全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良好,农产品安全质量水平稳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根据《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对工作考核涉及的59项指标逐一进行检查考评总体得分为97,初步同意通过州级验收。

二、各项指标完成情况

(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依法履行情况。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创建工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夏河县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夏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度汇编》,成立了县人民政府分管县长为组长,农业农村、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主要领导及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责任,各责任单位职责清晰,衔接协调顺畅,工作落实到位。县政府已将创建工作纳入对各部门、各乡镇的绩效考核体系中,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出了考评方案,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进行综合考核。县农业农村局分年度统筹解决县级农产品质量监管监测工作经费,建立健全了县级监管检测机构,充实了监管检测人员。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提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纳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纲要。结合县实际,县农业农村局分年度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确保了全县农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立了夏河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黑名单”管理制度等制度分别建立了夏河县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名录、屠宰场名录、夏河县农产品收购储运企业监管名录、夏河县农贸(批发)市场一览表。各职能部门定期开展巡查,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定期进行曝光,依法在“夏河政府网”等进行了公开。同时县农业农村部门借助高素质农牧民培训项目,对纳入监管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种养殖大户以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签订承诺书、发放告知书、宣传册等方式,开展质量安全培训,各监管部门认真履行法律义务告知程序,将相关规定的法律义务,违法应承担的行政、刑事责任,宣传告知到位,安全责任告知率和培训率达100%。同时制定夏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承诺制度》《夏河县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夏河县农药安全间隔期制度》《夏河县动物养殖场兽用药品休药期制度》《夏河县屠宰场肉品流向登记制度》等制度,县乡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多次对种养殖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开展质量安全培训,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真落实了生产记录制度,严格执行禁限用兽药管理、兽药安全间隔期等规定。屠宰企业有专人进行定点监管,从进场、屠宰、检测到肉品流向均有完整记录,实现肉品质量可追溯。建立了夏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夏河县产地检疫规程》,积极扶持和推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立自律检测室,县内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合作社委托省、行业检测部门及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农产品检测。建立健全夏河县屠宰企业动物进场查验制度》《夏河县定点屠宰场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畜禽屠宰企业“瘦肉精”自检制度》,县农业农村部门驻场督促屠宰企业全面落实屠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屠宰企业落实了进场查验、肉品品质检验、“瘦肉精”检测等制度。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落实《夏河县农产品企业进货查验制度》《夏河县市场农产品抽查检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相关企业和市场开展执法检查,严格督促相关企业和市场认真落实各项制度。制定了《夏河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及时购买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15台,建设土门关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死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县农业农村部门各项行动方案均明确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建立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台账,确保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三)农业投入品监管有力情况。推行行业标准化示范基地,邀请省州专家制定了《夏河县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备案管理制度》、《夏河县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监管名录制度》,全县农业投入品经营主体全部实行许可登记,录入“中国兽药追溯平台”,建立了《夏河县农资经营店监管名录库》《夏河县兽药经营企业检查对象名录》《夏河县饲料检查对象名录》,其中兽药经营门店3家、饲料生产企业1家。制定了《夏河县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制度》、《夏河县农业投入品经营台账制度》,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定期或不定期巡查,检查兽药经营户经营台账记载及诚信守法经营等情况;制定了《夏河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暂行)》,开展废弃物收集处理及无害化处理试点。制定了《夏河县限用兽药定点销售及流向实名制购买制度》,夏河县现有2家限用药销售店13个乡镇便民兽药房,证照、经营台账、制度齐全、规范;制定了《夏河县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辖区内的2家兽药经营店经营规范未销售违禁药品;制定了《夏河县养殖环节自配料监管制度》,养殖环节的自配料未发现含有禁止添加的饲料添加剂。县农业投入品经营企业建立了多家农资配送网点,提供基地药使用技术咨询、统防统治服务。集中配送的农业投入品占本地农业投入品总量的比例达到70%以上。印发了《夏河药经营准入许可事项告知书》,夏河3家农资经营店已全部纳入中国药数字监督管理平台系统管理,实现农业投入品监管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制定了《夏河县农业投入品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县域内主要生产基地、农资店投入品进行监督抽查和技术指导;制定了《夏河县兽药饲料使用管理制度》,对种养殖业主体就《国家禁用和限用的农药名录》《禁止使用的药品和其他化合物以及停止使用的兽药清单》进行了告知,所有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均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有关规定;辖区内暂无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扎实推进情况。2012年实施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检验中心项目建设,认真按照省级要求建设了标准化实验室,配备了检测设备,2020年完成了省级例行监测1次,共抽样品40个,抽检合格率为100%,在配合上级加强监测的同时,制定了《夏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重点对农业投入品经营和农产品生产、收购、零售市场等环节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查处农兽药残留超标、假劣农资等违法行为同时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年度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方案并开展工作。检测对象覆盖了所有的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基地、种养殖大户和批发、零售市场;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近三年共定量抽检食用农产品409批次;定性抽检食用农产品11340批次,其中农业部门6000批次,市场监管部门5340批次。抽检数量达到考核要求。制定了夏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检测制度》,辖区内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委托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了农畜产品质量检测。县级检测机构制定了《夏河县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制度》,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按照机构队伍、职能职责、设施设备、制度机制、标识档案“五个规范化”建设要求全部落实到位,负责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生产环节质量安全日常巡查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投入品监管、风险监测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通过手机、政府网站、简报等方式进行公布。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情况。为确保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夏河县从源头入手,把好投入品质量关,最大限度保障了农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县农业农村局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对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限用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率达到了100%。制定了《夏河县农业行政执法办案制度》《夏河县行政执法线索发现和通报制度》《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案件协查制度》《农业行政综合执法联合办案工作机制》《夏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案件及大要案线索举报奖励制度》等制度办法,建立了完善的案件查处机制。农业农村局、检察院、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初步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和交流平台,针对涉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立案,达到移送标准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制定了《夏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最大限度减少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危害。自2021年以来,农产品省级抽检合格率均达到98%以上,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型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

(六)标准化生产全面实行情况。近年来,县共建成万只甘加羊繁育基地1个,夏河县现代畜牧产业园1个,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2个,娟犏牛养殖示范专业合作社15个县农业农村局每年对生产基地的产地环境开展环境监测工作;积极争取种养绿色循环项目,开展化肥减量增效、粪肥还田等工作;制定了《夏河县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畜禽粪便污染开展专项治理有效的解决了畜禽粪污污染防治问题。坚持把稳增长、转方式、调结构作为区域经济发展的核心任务,制定出台了《夏河“十四五”规划,加快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农业结构及区域布局进一步趋于合理。并对主导产品生产技术标准体系进行完善;通过发放技术明白纸、举办标准化培训班、深入基地指导标准化生产技术等方式,标准入户率达到100%。制定了《夏河县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夏河县加强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夏河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等多个工作方案,根据农产品生产特性,重点对青稞在生长期间发生的病虫害、疫病开展防治指导,大力推行专业化统防统治、绿色植保、配方施肥技术,实施病虫害统防统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制定了《夏河县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实施方案》《夏河县农产品认证奖励暂行办法》《夏河县农畜特色产品开发培育奖补办法》等措施文件,各职能部门积极协助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申报“三品一标”认证,建立了补贴奖励机制。2023年度取得全国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牦牛、藏羊)45万亩,“三品一标”认证产品54个,其中有机食品51个,认证绿色食品3个,申报地理标志农产品登记1个,“甘味”品牌农产品3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健全情况夏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8名,现有检测室470余平方米,检测设备36多台(套)。定期开展农残检测等工作,年定性检测能力3000个以上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部门责任;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了夏河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对局属各部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职责进行了分工;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配备了专职监管、执法、检测工作人员及设施设备,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的法律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分别设立了“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对全县14个乡镇监管站进行了规范化建设,各乡镇配备了1名以上兼职监管检测人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岗位责任、巡查检查、学习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职责明确,管理制度健全。积极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在65个行政村都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建立了制度和考核细则,质量安全技术推广、督导巡查、日常监管等工作落实到位。在机构改革中,不断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履职能力,新成立的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将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配备了执法服装、执法车辆、记录仪、照相机、对讲机等各式装备,严格落实执法监管职能。出台了《关于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制定了《夏河县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明确各级政府、县直部门食品监督、检测、执法职责。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健全、检测监管执法工作到位。县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站现有检测室面积470余平方米、检测设备36多台(套)、抽样车辆1台,实验室在2023年完成了CMA”认证工作,定期开展各类检测工作;14个乡镇农产品监管站均完成了标准化建设,配备各类试验仪器2台(套),都能开展农产品农残速测工作。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农产品监管检测能力,制定并实施了县、乡、村三级监管检测人员培训计划;对县、乡、村三级监管检测人员、认证企业、专业合作社、规模种养植基地负责人进行技能培训,同时充分利用省、举办的农产品检测技能培训班,完成对全部检测人员的再培训,每名监管人员接受集中专业培训40学时以上。

(八)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基本完成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夏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制定了《夏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夏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巡查制度》《夏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承诺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制度》等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了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自律管理制度,覆盖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过程、包装运输全过程。制定了《夏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共治,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工作,依托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组织甘肃安多清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扎油旦增种植合作社350余个产品入驻甘肃省农产品追溯平台,推行开具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县农业部门制定了《夏河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监督管理制度》,开展诚信管理建设。对纳入黑名单的企业,在未解除前,一律不得享受各类财政补贴项目。制定了《夏河县食用农产品产销对接实施方案》,推进农户与收购储运、销售企业对接,强化对分散农户和收贮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监管主体责任,确保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近年来,夏河县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未发生因本地区生产的农产品造成其他地方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得到上级主管部门肯定、社会满意度较高。

三、典型经验做法

(一)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高效稳步开展。我县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夏河县创建省级第三批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工作考核评价、责任追究等党政同责保障机制,确保具体任务落实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了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紧密配合的监管格局。县镇两级、部门之间建立健全创建工作协调联动机制,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做到工作有主心、实施有专责、创建有实效,全力确保了创建工作取得成效。

(二)健全农产品监管体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按照“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的要求,县级成立县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中心,全县14个乡镇农产品监管站均完成了标准化建设,65个行政村确定村级协管员,构建起了县村三级监管网络。形成了县村三级联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格局。探索实行“县级例行监测+镇级日常抽检+重点规模企业自检”相结合的监测模式,全县年抽检食用农产品3000余份,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100%。压紧压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农业投入品进销货登记、生产档案记录、标准化生产、品牌认证监管、投入品全程追溯、质量安全承诺、诚信体系红黑名单等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了农业生产经营者的职业素质和管理水平。

(三)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安全追溯体系。深入开展农资打假、农兽药专项治理、豇豆农残攻坚治理、“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等一系列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治理措施和手段,严厉防范和打击侵害农民利益、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行为。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依托国家和省级监管追溯平台,建成县级农产品指挥中心和追溯管理平台,目前,全县已有甘肃安多清真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扎油旦增种植合作社350余个产品入驻“国家农产品追溯平台”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点3个,县域内3“三品一标”企业生产的农产品实现了追溯管理。在先后两次机构改革中,先知先觉先行,坚定设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局、保留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综合检测站,并强化完成了检测站实验室“双认证”。为严格落实执法监管职能,配备专职执法人员,执法服装、执法车辆、记录仪、照相机、对讲机等各式装备,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赋予的法律职责。

四、存在的问题

总的来看,夏河县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具体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基层人员薄弱。目前,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普遍存在监管人员流动大、身兼数职难调度、人员老化技术学习能力差等问题,每年完成7200个样品的定性检测任务有难度。

(二)监管难度较大。在农产品生产环节,分散式的农户个体较多,规模化程度较低,农业生产者质量安全意识不强,生产者缺少自我监督和约束限制,而且优质优价的市场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科学施肥、用药及标准化生产规程还没有在生产上得到完全实施。

、下一步的打算

(一)进一步理顺监管机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再压实按照“早发现、早跟踪、早识别、早预警和早处置”的原则,建立“反应快速、处置依法、防范联动、预警超前”的工作机制。加快构建政府监管、生产自律、行业参与的全方位、多层次、高效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继续充实县、乡两级机构监管力量,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制,切实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二)大力实施农业规模化经营,农业标准化生产能力再提升加大土地流转力度,鼓励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畜牧养殖园区等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切实提升标准化生产管理水平。继续抓好“两品一标”的认证和监管,扩大“两品一标”合格率和市场占有率。

(三)继续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再增强重点开展农药及农药残留、畜产品“瘦肉精”、假劣农资的专项治理行动,对于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排查线索,一查到底。强化日常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生产基地和农产品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和抽检;坚持检打联动,要注重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及时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和无害化处理等措施,作好农业行政执法及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惩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社会共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再提高严格控制工业“三废”和城市生产生活垃圾对农业环境和农产品污染,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环境普查、监测制度,加大农产品产地环境的整治和净化工作。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搞好农村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处理利用,创造生态优良、设施健全的产地环境。积极鼓励和扶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和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切实保护生产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的作用,构建“人人参与、质量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社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附件:1、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单位考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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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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