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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城区智慧停车系统实行收费管理的公告
时间:2023-06-22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城区道路机动车停放管理,合理利用道路资源,提高道路停车泊位使用率,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一难两乱”问题,夏河县城区智慧停车系统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现将智慧停车系统运营收费管理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费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甘肃省价格管理条例》《甘肃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2022版)》、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河县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夏政发〔2023〕4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

二、收费标准和计时计费细则

(一)道路临时停车泊位道路内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时段分为日间和夜间。日间收费管理时段自早8:00(含)至21:00实行计时收费,夜间自21:00(含)至次日8:00前免费停放。

小型车:长度不超过6米载重3吨以下货车(含3吨)或载客9座以下客车(含9座)小型车辆基价2元,2小时内(含)2元(30分钟内(含)不收费,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时),超过2小时,每增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时)加收1元,即“2+1”,连续24小时最高限额不超过12元;

中大型车:载重3吨以上货车或载客9座以上客车中大型车辆基价4元,2小时内(含)4元(30分钟内(含)不收费,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时),超过2小时,每增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时)加收1.5元,即“4+1.5”,连续24小时最高限额不超过19元。

(二)室内地下停车场。室内地下封闭停车场停车泊位实行24小时计时收费。

小型车:长度不超过6米载重3吨以下货车(含3吨)或载客9座以下客车(含9座)小型车辆基价4元,2小时内(含)4元(30分钟内(含)不收费,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时),超过2小时,每增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时)加收1元,即“4+1”,连续24小时最高限额不超过16元;

中大型车:载重3吨以上货车或载客9座以上客车中大型车辆基价8元,2小时内(含)8元(30分钟内(含)不收费,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时),超过2小时,每增加1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时)加收1.5元,即“8+1.5”,连续24小时最高限额不超过25元。

三、差异化收费区域及时间段计费标准

(一)城市道路机动车通行拥堵时段规定:中午、下午职工及务工人员上下班和家长接送孩子、采购生活物资等频繁出行的特定时段。11:30(含)至14:30;17:00(含)至19:00;

(二)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重点区域规定:县城扎西奇街白土坡电站家属楼巷道路口以上至尕寺沟桥以下、步行街北口至南口区域;

在以上交通拥堵时段停放在重点区域内的机动车,停放时间在30分钟内(含)的免收停放服务费;停放时间超过30分钟至1小时内(含)的收2元停放服务费,每超过1小时加收2元停放服务费,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连续停放时间达到24小时时,当日收费在最高限价的基础上再加收3元。

四、规范停车服务收费

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及地下停车场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设置由价格主管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价目牌(表),并在醒目位置悬挂公示,标明停放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免费停放时间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事项,便于群众监督。

五、有以下情形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1、执行公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护、执法车辆和执行任务的抢险救灾车(含实施作业的自来水、供电、燃气、供热、通讯工程抢修车辆)园林绿化、环卫保洁、工程建设、交通管理等特种车辆;

2、残疾人(凭合法有效证件或证明)驾驶的机动车在各类停车场(泊位)停放的,减半收取停放服务费;

3、新能源车辆在各类停车场(泊位)充电桩充电停放时不得收取停放服务费;

4、举办各类大型集会活动时,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集会场地附近设置的临时停车场免收停放服务费。

六、公安交警、城管局等部门加强对城市道路违章停车、违章设置泊位等行为的巡查监管。对违规停放,妨碍车辆行人通行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七、对不配合或辱骂、殴打收费管理人员和破坏收费管理设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居民、驾驶员自觉遵守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占道停放管理规定。

八、收费主体及起始时间

夏河县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及城区停车场收费主体为夏河县拉卜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智慧停车分公司。此公告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共同营造整齐有序的停车秩序。

特此公告!

                                    夏河县拉卜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智慧停车分公司

                                    2023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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