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夏河县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公告
时间:2021-02-07   作者: 点击数:  

1.夏河县博拉镇中心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甘南鸿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夏河县2020年麻当镇桥沟下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甘肃党河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3.夏河县2019年阿木去乎镇开斗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天祝诚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4.夏河县2020年麻当镇亚休行政村尕拉产业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甘肃恒业建筑有限公司;

5.夏河县妇幼保健站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甘南鸿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6.夏河县人民武装部搬迁工程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甘南鸿盛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7.夏河县2019年扎油黄科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卓尼县乡镇联营建筑工程公司;

8.夏河县2019年博拉镇吾乎扎道生态文明村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卓尼县乡镇联营建筑工程公司;

9.夏河县博拉镇娄来布上中下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甘南州岩林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10.夏河县2020年王格尔塘镇麻尕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甘南州隆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1.夏河县2019年桑科镇曼玛行政村么强村、么干村、木杯村产业路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甘肃荣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2.夏河县达麦乡优口村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项目,施工单位甘肃红阳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

以上12个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已提出书面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申请,经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审查符合退款规定,现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是否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从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2月5日止)。公示期满若未接到举报、投诉,视为未拖欠农民工工资,将按规定程序向申请单位全额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公示期间,如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请投诉人通过电话、书面或来访等形式在公示期内向夏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及时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来电、来信或来访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以及准确的联系方式,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一律不予受理。

夏河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联系电话:0941-7123359

特此公告。

                              夏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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