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时间:2023-01-27   作者: 点击数:  


一、基本情况

夏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正科级行政单位,对外加挂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知识产权局牌子,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简称食安办)设在市场监管局。县市场监管局共有在职干部70人,退休28人,其中在职公务员33人,事业干部33人,工勤人员4人。现有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二、内设机构

县市场监管局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法规股、注册登记和非公有制党建股、质量标准计量股、市场综合规划和规范管理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药械化监管股、食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股。县市场监管局共有下属单位3个,分别为夏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夏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夏河县质量技术监督监测所。

三、县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性法规、县政府规章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指导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用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建立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广告活动。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参与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县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查、风险检测、核查处置和分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进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推进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贯彻执行和执法监督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战略,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创造和运用,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十七)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十八)负责非公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全县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责任,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工作。

(十九)负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和直属事业单位。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夏河县拉卜楞镇柔扎村247号

联系电话:0941-7121844 传真:0941-712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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