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夏河县水务局
时间:2022-05-09   作者: 点击数:  

一、基本情况

夏河水务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属正科级行政单位。水务局现有在职职工39人,退休干28人,其在职职工中公务员7人,事业干部23人,工勤人员 9人。

二、内设机构

水务局内设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核定事业编制26名。 其中:站长1名:正科级 副站长1名:副科级)。水土保持局、(核定事业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正科级 副局长1名:副科级)。抗旱防汛服务队(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站长1名副科级)。水政监察大队(核定事业编制5名。其中:站长1名副科级)4个内设机构。

三、工作职责

水利技术综合服务站主要职责:

1.负责编制水利水电建设发展综合、专项和专业规划。

2.制定水利发展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审核水利建设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设、概预算;承

担各类水电工程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

4.负责全县农田水利、牧区水利、饮水安全及病区改水工程

项目的申报,实施,质量监督、验收等工作。

5.负责全县农村水电电气化建设、以电代燃料工作的监督管理。

6.提出水电资源开发、管理、改革的合理化建设。

7.承担主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土保持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他水土保持

法律法规。

2.负责开展水土流失勘测、普查,组织全县水土流失的动态

监测并公告。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土流失生态建设规划,编制并

制定实施水土保持年度计划。

3.负责全县水保经费的计划、使用,做好国有资产管理。负

责全县水保项目立项、实施的监察、审计、监督。

4.依法行使水土保持的审批权,监督权和收费权。负责审批开放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依法查处水保案件,处

理、调解水土流失防治纠纷,做好水土保持防治费和补偿费的收

缴和管理。

5.负责以小流域为单元的综合治理开发,编写小流域治理规

划报告、落实治理开发项目,措施。抓好水生态、经济、社会效

益。

6.承担主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水政监察大队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

法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

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部门、地方法规性文件。

2.加强水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水行政执法。依法

对全县范围内的水资源、河道,水土保持,水工程,水文设施和

防汛抗旱设施的保护管理。

3.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遵守、执行水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水行政执法活动,对违反水法规行为依法采取行政措施实施行政处罚。

4.依法征收管理范围内的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费用。

5.建立和完善水行政监察执法责任分解、巡查、执法统计、

执法责任追究制度,以及水行政执法案件的登记、立案、审核、

审批等工作。

6.承担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抗旱防汛服务队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旱情、雨情、汛情等灾情的统计上报工作。

2.科学分析,准确掌握旱情、雨情、汛情等灾情; 督促检查防汛应急预案、物资储备、抢险队伍、转移路线等情况。

3.承担山洪灾害预警设备系统的运行、维护、保养,实时监测水情、雨情,发布预警预报信息,跟踪督查受威胁区群众转移避让情况。

4.承担抗旱防汛物资器械储备、应急抗旱防汛物资运输、防汛抢险和救援等公益性职责和抗旱设备、物资、机具的供应、租赁、维修维护以及抗旱提水,拉运水等社会化服务职能。

5.负责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严守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大对各乡镇、各成员单位、抗旱防汛值班情况的督促与检查工作。

四、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夏河县拉卜楞镇009号

联系电话:0941-7121302 传真:0941-712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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