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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开展全县城乡低保大检查实施方案
时间:2017-03-16   作者:中国夏河 点击数:  

为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促进城乡低保规范运行,切实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根据《甘南藏族自治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州开展城乡低保大检查的通知》(州政办发电〔2017〕2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649号)、《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98号)、《甘肃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省政府令第102号)、《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等政策文件,切实加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保障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主要工作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5号)和《甘肃省社会救助条例》有关规定,重点检查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为民办实事工作情况。全县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标准与补助水平等为民办实事任务的具体落实情况,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人员补助落实情况;各乡镇敬老院建设和入住情况;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二)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情况。低保审核审批、动态管理、入户调查、“3 + 1”综合测评、公开公示、经济状况核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保障对象的个人信息档案及相关资料,尤其是新纳入人员档案资料的整理建档情况;低保政策执行操作过程中相关监督检查机制和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是否设立了群众举报电话(网站邮箱),是否接受群众和社会面的监督,有无优亲厚友、违规操作现象等。

(三)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县级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落实情况;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快捷,有无挪用、截留、挤占等情况,低保证和五保供养证填写是否规范;城乡低保资金是否按时足额打入“一卡通”、各类记录是否准确详实和统一等。

三、检查方法

成立夏河县城乡低保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监察局工作人员,分两组对全县各乡镇开展检查,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入户调查和随机抽查等方式,每个乡镇抽查2个村,每个村抽查2个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抽查20 户。同时,再随机抽取1个社区和1个村进行全面排查。

检查组抽调人员名单及具体检查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工作安排

本次大检查分乡镇、全面检查、总结工作3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各乡镇从31日开始进行自查,全面整理有关资料和数据。各乡镇自查报告于3月5日前报县民政局。

第二阶段,全面检查。县上检查组从2017年3月5日开始,对乡镇进行大检查,3月20前结束。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各乡镇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后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全面汇总大检查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做出专题汇报,迎接州上交叉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对城乡低保工作情况进行大检查,是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指示精神的具体行动,也是规范全县城乡低保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明确责任,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自查及协调衔接工作。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这次大检查旨在全面掌握为民办实事任务完成情况和城乡低保规范管理情况,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工作。民政部门要把这次检查作为衡量工作成效和完成为民办实事任务的重要手段,精心组织,加强协调,全面部署,及时向检查组提供准确翔实的信息资料和基础数据,严禁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边查边纠,促进工作。检查组要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检查结束后,要向相关县委、县政府汇报检查结果。各乡镇要认真分析原因,明确工作责任,限期整改解决。对于存在的违规违纪行为,要按制度规定严肃追责。

(四)积极配合,提供保障。各乡镇要全力配合支持检查工作,要广泛宣传城乡低保政策,教育引导广大城乡居民正确对待,积极配合检查。检查组要严格执行廉政纪律有关规定,到各乡镇的车辆由县民政局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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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夏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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