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河县寺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7-03   作者:中国夏河 点击数:  

夏河县寺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作为全州寺庙、文物大县,我县寺庙古迹众多,文物建筑分布范围广,建筑中大量使用木构件,加之藏传佛教普遍有使用酥油灯的宗教习俗,以及近年来寺庙内部用电搭线不规范等现象,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存在一定隐患。尤其是2017年我州舟曲、卓尼两县相继发生两起寺庙火灾,更为我县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敲响了警钟。为了进一步摸排寺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加强全县寺庙、文物古建筑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州政办发〔201768号《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州寺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火灾隐患有效整改、消防设施配置齐全、管理机制有效运行、消防宣传广泛深入”为工作目标,统筹安排全县寺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开展寺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的“全覆盖”。各实体性火灾隐患全部进入整改程序并得到有效整治,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取得较大成效,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县寺庙、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

二、整治范围及时间

    专项整治工作范围为全县所有藏传佛教寺院、宗教场所、文物古建筑。专项整治工作于45日开始,与全州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同步进行,930日结束。

三、工作措施

(一)全方位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 开展联合检查。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联合县公安、县文广局、县民宗局、县消防队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开展联合检查。各乡镇、部门要认真分析全县寺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形势特点,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是否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是否确定,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微型消防站是否按标准建立,消防水源、灭火器材是否保障到位,电气线路铺设是否符合规范,用油、用电、用火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条件,油灯点燃及管理是否规范,义务消防人员是否确定等内容。具体要求是,420日至520日县政府统一组织县公安局、县文广局、县民宗局、县消防大队、各乡镇寺庙办和综合文化站等部门单位,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开展联合检查。

2. 逐一建档整改。在开展消防隐患排查工作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将排查结果逐一登记造册,并建立相关工作档案。同时要重点针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部门。县文广局、县民宗局要将排查建档情况及整改方案于520日前按要求上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备案。

3、重点项目督查。要把拉卜楞寺重点文物保护工程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施工人员用电情况等进行详细检查,要求施工单位提前做好自查,排查隐患,并根据检查结果及时整改排查出的问题,确保拉卜楞寺文物保护工程消防安全。

 (二) 持续推进消防基础工作任务落实。

 1. 加快消防设施建设。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安部、国家文物局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公消〔2014) 99)、《关于印发(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的通知》(文物督发(2015)11 )等文件要求,将寺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布局、消防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内容纳入生态文明小康村及藏传佛教和谐寺院建设项目范围,确保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要结合实际,拨付专项经费,保障微型消防站建设,配足配齐消防器材及人员,切实建立能够扑救初期火灾,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及消防宣传的实用性消防队伍。

根据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和整改难易程度等实际情况,采取合理措施督促整改:(1)火灾隐患整改难度不大的,要督促寺庙、文物建筑管理使用者限期整改。(2)对需投入资金大、整改周期长的寺庙及文物建筑,县、乡(镇)、部门要多渠道争取资金,落实责任领导,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合理确定整改期限,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确保按期整改到位。(3)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在督促整改的同时,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重点治理,明确寺庙、文物、消防部门和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做到整改措施不完备不放过、整改计划不落实不放过、火灾隐患不消除不放过,严防久治不改、久拖不决,遗患成灾。(4)对存在占用防火柜、堵塞消防车道、妨碍灭火救援等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应依法责令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寺庙、文物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指导;遇到疑难技术问题,会同文物部门组织专门技术力量进行“会诊”,指导优化整改方案。

拉卜楞寺文物保护工程消防改造工程室外部分基本完成,室内部分设计图纸也已通过州消防支队审查,并列入今年实施计划,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紧施工,尽快做好设备安装调试,争取消防设施能早日投入使用。

2. 加强网格化、常态化管理。各乡镇要将本辖区寺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综治部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利用网格化管理组织,发动网格力量开展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健全落实网格火灾隐患登记、督办、移送、整改等制度。按州上要求,6月底前,所有乡镇、村、公安派出所民警和基层网格员配齐手持终端设备,并完成消防基础信息数据录入工作。710日前,各级网格要利用管理系统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提升物防技防水平。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推广消防安全物防、技防水平,全力配合消防部门,督促指导宗教寺庙及古建筑使用管理部门,推广安装使用火灾监控系统、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切实提升火灾防控水平。7月底前,属于重点防控对象的,各主管部门务必要督促落实其完成此项工作。

(三)配足配齐基层多种形式消防力量。

1. 尽快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要规范乡镇(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组织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职责,建立网格火灾防控机制,不断创新消防安全监管模式,通过整合社会事务、公共服务、民政、卫生、文化及综治等人力资源、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形成网格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2. 充实政府专职消防力量。要按照“合同用工、规范管理”的原则,大力推进县政府专职队、乡镇专职消防队建设,建立健全人员招录、装备采购、执勤训练等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灭火救援能力。

3.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 借助农牧村志愿消防组织点多、面广、熟悉情况的优势,加强消防培训和业务训练,不断提升其火灾扑救、消防宣传、防火巡查、隐患查改等综合能力,做到“一专多能、一队多用”。要继续实行治安联防巡查等行之有效的做法,指导僧俗群众开展消防安全自我检查、自我宣传、自我管理等群防群治工作,不断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广泛开展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除了要做好消防宣传“七进”,即“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站”外,还要将两进“进寺庙、进文物建筑”也作为消防宣传的重点,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 “四下乡”和创建文明村镇、平安社区等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内容。公安派出所和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指导本辖区单位和群众加强消防常识学习,开展逃生自救演练,不断加强社区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寺管会负责人和专()职消防员安全培训工作。通过在醒目位置设立防火标志,定期广播宣传消防常识等手段,广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不断提高消防常识性和提示性宣传力度。要发动基层网格组织和消防志愿者,深入农村社区、寺庙等,通过播放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切实将消防宣传教育普及到方方面面。

 四、工作责任

    (一)落实政府责任。各乡镇要牢固树立“一手抓当前防控、一手抓长远发展”的工作理念,认真分析本乡镇消防工作开展情况,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强化时间节点,全力推动落实。5月份起,每月组织消安委成员单位对辖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并在每月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二)落实行业部门责任。 县文广局、县民宗局要按照工作职责,对所属行业、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每月进行专项检查,务必做到消防工作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安全隐患逐条有整改、有落实。并在每月31日(3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州政府相关部门及县消安委。

(三)落实寺管会责任。寺管会作为寺院消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主动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消防安全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指定专人每天开展防火巡查,特别要加强对焚香、点灯的管理,坚决杜绝无人值守情况下油灯长明现象。在重大节庆及佛事活动期间, 要加强人员部署,组织寺管会、文管会人员全时段、全方位值守,确保防火举措落实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结合实际制定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要将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各乡镇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切实做到责任到人。

(二)政府统筹安排,部门联合行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经常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既要通过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各行业部门要建立键全信息互通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县公安局及消防队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指导培训、规范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规范化建设。

    (三)完善源头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要充分发动职能作用,找准制约当地寺庙及古建筑消防工作的突出问题,探索建立火灾整治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将文物古建筑所需的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和消防装备等基础设施纳入乡镇规划之中,督促管理、使用单位组建专职消防队,修建消防水池、供水管道等设施,配备消防车、消防泵等消防装备,提高寺庙、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条件。

(四)广泛宣传发动,严格督促检查。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渠道,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决心和举措等,也要宣传行业部门先进做法和成效,同时,对久拖不改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营造消防安全的良好舆论氛围。县政府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部门单位和乡镇,给予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对发生较大以上死伤人员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严肃追责。

 

县消安委办公室  联系人: 王成   电话:15730913160

 附件:
  【来源】:中国夏河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