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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03-14 作者: 点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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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携手反酒驾,党员干部做表率 ——致全县党员、公职人员及家属的一封信 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及家属: “酒驾非小事,警钟需长鸣”。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严重危害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给家庭造成巨大伤害,对社会安全造成严重威胁。酒驾醉驾者轻则被行政处罚、处理处分,重则被追究刑事责任、开除党籍和公职,既断送前程、连累家人,还可能祸及无辜。事实证明,在党纪国法面前,党员、公职人员身份并非违纪违法“护身符”,所有的侥幸心理都是掩耳盗铃,任何所谓的“特权”都没有容身之处。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车不仅不会被“照顾”,反而会付出更加沉重的代价。 为守护自身、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维护好党员和公职人员良好形象。在此,县纪委监委向全县党员、公职人员及家属发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拒绝酒驾醉驾。“开车滴酒不沾、出行一路平安”。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文明、规范驾驶机动车,不以任何借口和理由酒后驾车,真正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要积极主动提醒亲朋好友驾车前不饮酒,发现有酒驾、醉驾苗头行为的,要及时进行善意提醒。发现酒后驾车行为,要及时劝导、阻止。 二、坚决反对酗酒陋习。“过度饮酒小则误事、大则伤人害己”。要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和良好生活习惯,牢记理性饮酒、文明就餐。外出吃饭就餐时,要注意纪律和形象,做到不酗酒、不斗酒、不强行劝酒。酒后要注意言行文明,切勿酒后胡言乱语、失德失范、闯祸闹事、违法乱纪。 三、坚决抵制违规吃喝。要时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小事小节守起、严起,严格执行“禁酒令”规定,带头抵制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酒局饭局”,构建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和干干净净的政商关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以优良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有一种嘱咐叫滴酒莫沾,有一种期盼叫一路平安,有一种愿望叫阖家团圆。为了您和家人的平安、幸福,希望您时刻遵规守纪、筑牢防线,珍爱生命,远离酒驾醉驾,自觉树立党员、公职人员良好形象,并提醒您的家人和身边朋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 拒绝酒驾,平安回家! 中共夏河县纪委 夏河县监委 2025年3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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