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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
时间:2024-05-13   作者: 点击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和引导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督导各项工作开展,根据《中共甘肃省委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甘南州委甘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共夏河县委办公室 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河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河县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6个办法和规程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的考核对象是全县各预算部门(单位)乡镇人民政府

第三条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按照财政局统一部署,实行年度考核制,由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 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覆盖,突出重点。考核既包括级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也包括预算资金使用总体效果,加快推进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二)注重引导,提质扩围。推动级预算部门(单位)更加注重全过程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强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绩效管理从项目政策部门单位整体、政府预算拓展,延伸至各预算部门(单位)和资金使用终端。

(三)结果导向,务求实效。考核将重过程重结果有机结合,凸显绩效管理有绩效的原则,选择能够反映级预算部门(单位)预算和财政资金运行并且可衡量的核心效果指标纳入考核范围,引导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抓出实效。

(四)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考核按照规定程序开展采取单位自评和财政复评相结合的方式。自评要客观真实,数据准确,依据充分;复评要公平合理,必要时可实地核查。考核结果促使形成讲绩效、用绩效、有绩效的预算管理正向激励机制。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五条 考核内容由县财政局依据每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情况,制定《夏河县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方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基础管理工作、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结果应用、日常考核材料报送、附加项等。

(一)基础管理工作

1.预算绩效管理岗位人员和工作职责设置情况;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情况。

2.落实《中共夏河县委办公室 夏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夏河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委办发〔2020〕103要求,制定本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方案、工作规划等情况;制定本部门含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环节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或细则情况。

3.各预算部门单位)在绩效管理过程中,对已建设共性和个性指标体系在本部门绩效管理中应用程度

4.按要求参加本级或上级财政部门组织的预算绩效管理内容的培训或会议情况;组织开展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内容的培训或会议情况。

(二)事前绩效评估

5.预算部门(单位)对本级新增财政重大政策、项目经费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情况。

(三)绩效目标管理

6.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7.绩效目标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描述清晰明确,符合项目特点,绩效目标编制规范完整,绩效指标细化量化。

(四)绩效监控管理

8.根据预算批复要求,结合预算执行情况,对项目经费支出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管理,并按要求反馈报送绩效运行监控情况;对偏离绩效目标、预期无效的,进行整改或主动按规定程序调整绩效目标情况。

(五)绩效评价管理

9.预算部门(单位)开展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项目和经费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10.配合财政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按规定及时提供绩效评价佐证材料情况。

(六)结果应用

11.根据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方案,完成整改,并按要求及时向财政和相关单位报送整改完成情况。

12.主动将绩效自评结果或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本部门预算和调整政策因素情况。

13.公开项目经费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14.公开绩效自评结果及整改情况;公开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及整改情况。

七)考核材料报送

15.年度终了,各预算部门单位)对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打分,并形成书面报告,于次年225日前报送财政。做到考核材料形式规范,内容真实完整,佐证材料齐全。

(八)附加项

16.级预算部门(单位)负责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受本级及以上部门肯定的给予加分。

第三章 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六条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计分由基础分(100分)和附加分(5分)两部分组成。考核得分=基础分+附加分。

第七条 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核对象自评。每年度结束,级预算部门(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实际进展情况,对照相应考核评分表进行自评,形成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报告,按规定时间向财政局提供必要的佐证材料,未提供必要佐证材料的,相应考核内容不予得分。

(二)财政局考评。财政局应结合日常工作情况,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级预算部门(单位)上报的自评材料进行复评,必要时到现场核查,考核评分,形成考核结果。

第八条 级预算部门(单位)对报送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发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考核资格并通报批评。

第四章 结果应用

第九条 财政局对预算绩效管理考核结果予以公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安排部门(单位)预算的重要参考。

第十条 对考核名次靠前的级预算部门(单位)通过适当方式给予表扬和激励,对连续两年考核名次靠后的进行约谈并责令限期整改。

第五章 附则

第十 本办法由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夏河县预算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评分表

(    年度 )

部门(单位):


   

考核内容

分值

计分标准

评分依据

自评分

考评分数

扣分说明

一、基础工作

22






(一)组织保障

6

1.明确预算绩效工作职责内容和专职人员,各得2分。制定年度绩效工作计划的,得2分。

预算部门提供会议纪要或其他正式文件;绩效目标管理考核文件、资料年度绩效工作计划




(二)政策措施

5

2.落实甘发201832号和甘南发〔2020〕10号县委办发〔2020〕103号文件,制定本部门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方案、工作规划)等,得2分;制定本部门含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环节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或细则的,得3分,每少一环节,扣0.5分。

预算部门提供正式出台的文件。




(三)指标体系

6

3.依据已建设的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绩效指标体系的,在绩效管理工作过程中应用较好的6应用一般的得3分,应用较差的得1分,未应用的不得分

财政提供统计数据




(四)会议培训  

5

4.按要求参加财政局组织的含预算绩效管理内容的培训或会议,得2分;组织开展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含预算绩效管理内容的培训或会议,得3分。

提供培训通知及签到表




二、绩效目标管理

18






(一)管理规模  

10

5.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覆盖率得分=预算部门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数/预算部门项目支出总数*8;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的,得2分。

项目支出数据以预算编审等系统为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由预算部门提供




(二)编制质量

8

6.绩效目标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描述清晰明确,符合项目特点,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绩效目标编制规范完整,得2分,否则酌情扣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审计、巡视、绩效评价等提出绩效目标编制问题的,每提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

预算编审系统数据及审计部门提供的问题清单




三、绩效监控管理

10






(一)监控情况

10

7.根据预算批复要求,结合预算执行情况,对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按要求向财政局提交绩效运行监控情况的,得10分;对偏离绩效目标、预期无效的项目,未进行整改,或未主动申请调整绩效目标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预算部门提供绩效监控运行表、绩效监控报告;预算部门提供绩效目标调整表




四、绩效评价管理

20






(一)绩效自评

10

8.预算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覆盖率得分=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数量/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数*8(填报自评表,涉及重大政策项目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填写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的,得1分;总结绩效自评情况,并按时向财政局提交的,得1分;审计、巡视、绩效评价等发现问题的,每发现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重大政策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扣2分。

项目支出数据以预算编审系统为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预算部门提供;审计等部门提供的问题清单;预算部门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




部门重点评价

5

9.考察部门重点绩效评价资金覆盖率。本项最多5分。

开展部门评价的本级项目支出金额/本级项目支出金额占比高于20%得5分,占比高于15%得3分,占比高于10%得1分。未开展的不得分。

部门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财政重点评价

5

10.积极配合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按规定及时提供绩效评价佐证材料的,得5分,否则,酌情扣分;当年没有纳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部门,不予扣分。

财政提供统计数据




五、结果应用

20






(一)绩效目标公开

5

11.公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的(涉密项目除外),得3分;公开部门重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和指标表的(涉密项目除外),得2分。在上级财政部门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审计发现相关问题,每发现1项扣0.1分。

人民政府网站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专栏




(二)评价结果公开

5

12.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的(涉密项目除外),得3分;公开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报告的(涉密项目除外),得2分。在上级财政部门开展预决算信息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及审计发现相关问题,每发现1项扣0.1分。

部门网站等截




整改情况

5

13.根据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方案的,得2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及时向政府或财政局报送整改完成情况的,得3分(不涉及的不扣分);

预算部门提交的整改报告;




(四)预算、政策调整

5

14.将绩效自评结果或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制部门预算和调整政策的重要依据,得5分。

预算部门内部会议纪要、决议等证明材料。




考核材料报送

10






(一)考核材料报送

10

15.于次年125日报送考核材料的,得5分;考核材料形式规范,内容完整清晰,佐证材料齐全的,得5分。

部门提交材料情况




附加项

5






)通报表扬

2

16.所负责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受级及以上部门肯定的,加1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信息,被省级以上刊物、网站采用的,每条得1分。

领导批示;省级部门的通报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信息刊物截图。




人大审查情况

3

17.主动提交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上报人代会审查、向人大报送绩效评价等材料的,得3分。

考核材料




 

105






备注:请各级预算部门(单位)按照以上考评表开展自查自评,并于次年125日前报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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