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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2019年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大整治行动方案
时间:2020-04-20   作者:中国夏河 点击数:  

夏河县2019年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大整治行动方案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食品药品消费绝对安全,不出任何大的突发事件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为主线,以落实“四个最严”“四有两责”为遵循,严惩重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我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努力构建严密高效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源头和重点治理,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重点单位,认真查找和梳理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做到主动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解决问题。  

(二)坚持风险防控。实施大摸底、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改,彻底排查和治理带有行业共性隐患和“潜规则”问题,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三)坚持企业自律。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查自纠主体责任,推动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严格质量管控工作。  

(四)坚持全程监管。统筹兼顾种植养殖、生产加工、批发零售、餐饮服务各个环节和领域,实施全方位、全环节、全链条监管,建立健全全程无缝衔接的监管工作机制。  

(五)坚持社会共治。多管齐下、内外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凝聚起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强大合力。  

三、工作目标  

“站稳为民监管立场筑牢保障安全底线”为目标,深入排查和治理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强化党政管理责任,强化部门监管责任,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我县不发生重特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四、主要任务  

(一)开展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大整治。严格农业投入品管理, 重点治理和打击农残兽残超标和使用禁用农药兽药、高剧毒农药、滥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等违法违规行为;违规生产经营禁用限用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非法添加隐性农药成分。持续开展农资打假行动,以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为重点,打击无照经营、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在畜禽产品方面重点打击私屠滥宰、非法收购病死畜禽、生产加工销售注水肉、来源不明畜禽、票证(据)不符等违法行为。(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  

(二)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大整治。依法监督食用农产品批发、农贸市场开办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查验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对无法提供购销、自产等相关证明材料农产品必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市场销售。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销售者档案信息制定食用农产品检查制度,对市场销售环境和条件及食用农产品质量进行跟踪检查并做好记录。有效监督销售者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严禁采购或销售不符合要求的农产品。(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开展农牧村食品市场大整治。持续深入开展农牧村食品安全“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项行动。以食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畜禽屠宰厂、农资销售单位、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重点,深入开展“清源行动”(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虚假广告为重点,深入开展“净流”行动;以食品加工小作坊、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牧村集体聚餐为重点,深入开展“扫雷”行动(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深挖食品违法犯罪案件、严惩违法犯罪分子为重点,深入开展“利剑”行动(责任部门:县公安局)。通过追源头、查流向、端窝点、堵渠道等方法,有效解决农牧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  

(四)开展进货查验大整治。严格监督食品生产经营者做好原辅料及成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工作,有效保障原辅料和销售的食品来源合法、可溯、质量可靠。食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商场超市、中型以上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全部加入并使用电子追溯平台,其他经营者全部索取“电子一票通”。以婴幼儿配方乳粉、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等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以二维码追溯等技术手段为抓手,鼓励企业自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依托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和肉菜追溯系统,采取日常巡查与电子巡查、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食品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检查工作,确保进货查验等制度全面落实。(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五)开展重点食品大整治。重点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乳制品、食用植物油、水产品、保健食品、调味品、酒类、走私冻肉及肉制品等重点品种的监管,着力整治“两超一非”(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突出问题。严查婴幼儿配方乳粉和乳制品销售单位经营资质销售行为;严查食用油辅料把关不严、记录不全不实、过氧化值超标等突出问题(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查水产品中违规添加氯霉素、孔雀石绿等问题(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严查保健食品非法经营、非法宣传等行为(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查面制品中添加硼砂、火锅底料中添加罂粟壳或罂粟粉,酒类产品超范围使用甜味剂或塑化剂超标,散装白酒经营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严查走私冻肉和肉制品中添加亚硝酸盐、利用餐厨和屠宰废弃物加工“地沟油”等违法行为,严格禁止肉类经营者预先加工和销售肉馅的行为;严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户未明码标价按价格规定生产经营或价格过高、变相涨价行为畅通价格违法行为举报渠道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开展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经营行为大整治。按照“疏堵结合、规范发展”的原则,集中摸底排查,全面摸清数量,掌握现状,健全档案。各乡镇食药监所要与辖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经营主体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靠实食品安全责任。加快对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的规范、提升、改造和淘汰,力争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引导经营单位逐步进入集中交易市场、店铺等经营。要加强对小摊点的管理,严查销售肉及肉制品的经营户和摊贩,严格履行进货查验等制度,出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要加强对外来肉品的监督检查,查验进出口检疫证明,确保肉品符合我国标准。(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  

(七)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状况大整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重点整治厂区环境卫生差、卫生设施严重欠缺、现场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在大力推进“透明车间”工程过程中,以人员卫生管理和防止交叉污染为切入点,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卫生状况精准治理,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必须戴口罩、戴食品级清洁手套,并经体检和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生产经营加工用具必须全部实行分类和标示化(色标、字标等)管理。餐饮环节要将卫生状况大整治工作重点落实在餐用具洗消保洁专项治理上,大型以上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一律采取物理消毒,杜绝化学消毒,严格落实化学消毒和包厢洗消保洁规范,加大对餐饮具、特别是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监督检查和抽检力度,确保餐用具洗消保洁重点措施落实到位。通过卫生状况大整治,彻底改变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状况,查处一批环境脏乱差的企业,消除一批影响食品安全的卫生隐患,提升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督促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要加大节日期间对敬老院、拉卜楞综合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机构的食品安全工作,加强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卫生安全教育。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  

(八)开展清真食品大整治。以清真餐饮和清真食品经营网点、清真畜禽肉及其制品批发店为重点,对印制清真标志、图案的包装物进行全面检查,坚决查处无《清真食品许可证》擅自印制清真标志、图案包装物及用印有“清真”标识的包装物包装非“清真”食品的行为;查处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取得“清真食品经营许可证明”在经营场所内外擅自张贴、悬挂清真食品广告招牌、象征清真含义的图案标志,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查处清真食品生产加工者制作清真食品的原料或调味品、添加剂等,是否具有清真标识和清真索证索票手续,销售商是否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制度等,规范清真食品市场经营活动,严防“清真不清”问题的发生。(责任部门:县民宗局  

(九)开展食品送货车大检查。以食品送货车为重点,加大对无资质送货车的查处力度,严查送货车辆是否具有食品运输资质,所运输食品是否合格;以公共交通工具为重点,检查客运班车是否违规运输食品以及是否运输不合格食品。(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运管局  

(十)开展网络食品经营行为大检查。以微信朋友圈、网站等互联网媒体为重点,大力整治食品销售第三方网络平台销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行为。(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十一)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检查。以城乡结合部、农牧村为重点区域,在药品日常监管基础上,强化对药品购进渠道、冷链管理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点进行重点检查,加强止痛类药品实名制销售制度落实,着力加强对药品流通、使用环节主渠道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非法回收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假冒伪劣药品流入市场和特殊药品从药用渠道流失;进一步强化重点区域医疗器械零售企业的监督检查。(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层落实监管责任。保障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从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专项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县食安办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日常事务办公室,根据需要协同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要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制定细化方案,做到职责明确,分工明晰,责任到人,将各类风险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管网络,形成环环相扣、不留死角的监管链条,真正做到一抓到底、不留空隙。  

(二)重拳出击,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责和实际情况,梳理出本系统的整治重点,主动出击,用重典、出重拳,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经济、舆论等多种手段,坚持利剑高悬,依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要加强行刑衔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立案,严禁以罚代刑,确保对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追究到位。对重点案件要实行挂牌督办,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全力维护市场秩序  

(三)社会共治,形成强大合力。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知情人员和农牧村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舆论的宣传监督作用,要大力宣传和认真落实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及时兑现奖励资金,持续加大奖励力度,有效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参与食品安全工作,形成执法监督和舆论监督的良性互动,真正形成群防群控的强大社会合力。  

(四)督导检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县上将各乡镇和各有关单位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中,在行动期间将以“双随机”(随机抽取被检查企业、随机选派检查人员)、飞行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果将适时予以通报。对督查和暗访中发现存在欺上瞒下、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对上级要求置若罔闻的单位和不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进行行政问责。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层级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导解决,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确保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五)客观公正,加强信息公开。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专项整治信息公开工作,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日常监管、监督检查、记分管理、监督抽检、案件查办等信息,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各乡镇和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汇总和报送工作,专项整治每个阶段结束后,自下而上,收集汇总专项整治信息,并统一报县食安委办公室。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采取的主要措施办法、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等,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等重要信息要随时上报,各个乡镇、各相关单位2月3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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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夏河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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