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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河县纪委监委关于对王格尔塘镇达尔宗湖景区“2·16”山火灾害相关情况进行问责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4-04 11:08:28来源: 办公室点击:[]

2024年2月16日,夏河县王格尔塘镇达尔宗湖景区发生山火灾害,灾害发生后,县纪委监委迅速跟进监督,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调查处置,对防火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责问责。为进一步提高全县干部职工森林草原防灭火责任意识,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切实防止森林草原火灾再次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资源安全,现将王格尔塘镇达尔宗湖景区“2·16”山火灾害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1.县纪委监委责成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对火情直接责任人依法调查处理。2024年2月17日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以涉嫌失火案立案侦查,并对2名疑犯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此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将移送检察机关。

2.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管理不严的夏河县隆瓦林场王格尔塘森林管护站站长久麦进行工作约谈;夏河县隆瓦林场场长加华杰履行防灭火职责不力,工作要求不严,在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扩大)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

3.在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不严不实不细的王格尔塘镇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和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副镇长卓格杰布、王格尔塘镇阿子合行政村包村领导陈海亮等2人向王格尔塘镇党委作出深刻检查;王格尔塘镇党委对开展防灭火工作中重视程度不够,履行安全生产防护责任不到位的阿子合村党支部书记道尔吉进行提醒谈话,责令村委会其他班子成员向王格尔塘镇党委作出深刻检查;王格尔塘镇阿子合行政村委员会对巡逻检查不到位的达尔宗林区护林员西合道、尕的布草进行批评教育。

中共夏河县纪委 夏河县监委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