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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04-01 09:03:14来源: 办公室点击:[]

清明节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全县广大干部群众:

春风送暖,清明将至。上坟烧纸是我们缅怀先祖、寄托哀思的传统民俗,但近年来因焚香烧纸、燃放鞭炮等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引发森林草原火灾时有发生,给林草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损失。为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深入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培育安全、文明、简约的现代祭祀新风,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现倡议如下:

一、增强防火意识,确保用火安全。“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自觉提高防火意识,养成良好的防火习惯,掌握防火、用火和安全常识,提高安全避险意识和能力,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共建绿色美丽家园是全社会和每一位公民应有的责任。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要牢固树立防火意识,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努力,以自己的积极行动防止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

二、提倡文明祭祖,推进移风易俗。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焚香、燃放鞭炮等祭祀用火旧俗,倡导以献花、植树、丝带祭奠等绿色环保的新风尚缅怀先人,自觉减少火灾隐患,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祭祀环境。在林区草原祭祀扫墓,要自觉做到不烧香、不烧纸,以免引发森林草原火灾。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移风易俗,倡导新风,共同度过一个安全、文明、低碳的清明节。

三、严格火源管控,消除火险隐患。“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保护森林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广大干部群众要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森林草原防火相关规定,进入林区草原,严禁携带任何火种,严禁在林区草原及周边野外吸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禁烧荒、烧地埂、烧秸秆等农(林)事活动。广大护林员及巡查人员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做到火情隐患早发现、早处置。

四、公职人员带头,以身作则示范。宣传教育是做好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让我们每个人都成为防火宣教员,积极向亲朋好友普及森林草原防灭火知识。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身作则,自觉抵制陈规旧俗和封建迷信,杜绝一切野外违规生产、生活用火。要加强对青少年和儿童的正确引导,确保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人员得到妥善监护,防止因失火、玩火等人为因素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移风易俗、低碳祭扫、文明祭祀的实际行动,做文明祭祀的示范者、移风易俗的推动者和绿色家园的守护者,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

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12119(0941-7126331),感谢您的配合。

夏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夏河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3月28日